笔者认为,人民拥有“市井式理性自利概念”,在回应社会现实时,作出的考量也会随情势改变,因为人性是自利的。因此人民作出的判断并非永远符合某一固有原则和价值,人的性格更会依循成长轨迹、外部影响而改变。不只人民是复数,人性更是复杂,善恶同时存在于一个人身上,内在受个人性格、心理影响,外在受家庭、教育、文化、宗教、媒体等影响。唯有承认人性具有黑暗面、理性自利、复杂多变,才能理解社会大众在做政治选择时的现实考量。
最近马来西亚评论界掀起一场热烈的论争,群议社为主的社运分子强调道德标准(信念伦理)、另一派以政治学者黄进发为代表,以策略及后果(责任伦理)选择领袖。因此,在黄进发提出“好人分裂”的论述后,再度引起两派对伦理概念的讨论。
期待明君带领群众走向良好治理的社会,虽然都是两派的目标,但对明君的高期望和赋予明君强力委托,无疑符合威权主义的权力由上至下扩张模式。同样地,认为选出道德低劣的庸君,将为社会带来独裁贪腐治理的观念,是“期待明君”的相反情况,其内核仍是威权主义的人治观念。
黄进发认为:“多党民主要能永续,需要一种低道德优越感、接受人性、着眼于诱因架构、追求理性自利的政治体制与文化”。这派观点承认人性具有黑暗面,自私自利、自我中心,且人民是聪明、理性、具备判断能力的聪明人。
公民社会的两派都具有共同目标,但在手段和策略上,两派则大不相同。与其高高在上下指导棋,不如站在人民身边,了解其局限和能动性,会是更有建设性的方式。
在马国这个多元文化社会,不同群组获得多重资源的机会因素,也须考量在内。例如,某个社会群组较易获得民主自由的知识,而另一群组则倾向以学习宗教文化为主;相关知识是否有效传播,对于知识的掌握能力与训练等,都呈现社会的复杂、多元与多面性。这些都能构成人民面临政治选择时,隐性和显性的判断因素。
此外,社会群组多元且复杂,无法用固有统一的民主价值来达致共识。即使民主自由公平属于普世价值,但在不同社会情境、族群、阶级、性别、组别等分类上,仍有认知差异。
在这个观念下,领袖的选择极为重要,因为权力由上而下压迫,若选择错误,将为人民和社会带来更大灾难;相反地,若选择明君,则是社稷福祉,把圣贤与好的国家治理划上等号。
以黄进发为首的另一派观点,对人民的想象全然不同。他提到,人民是复数,一再强调政治多元,以建立社会联盟为目标。最大的不同点是,这派观点承认:一、人性的黑暗面,二、人性会改变,以及三、社会群组是多元且复杂的现实。
因此,建立一个良性循环的制度,提供多元的社会群组在思想的自由市场中竞争论述,更符合自由主义的思维。自由主义和威权主义的不同之处,是公共论坛的重要性。群议社拥抱一定程度的威权主义,把公共论坛视为教育愚蠢的人民,使之聪明;自由主义拥抱的是公共论坛的开放性,让来自不同社会群组的论述在自由的公共空间互相竞争,通过理性辩论、讨论,来达致社会共识,强调反身性思考。
其中,威权主义理论将人民视为无知的小孩,以家长式管理和带领民众,权力流向从上至下,并且倾向塑造固有统一的价值观。自由主义理论则视人民为有能力作出判断的聪明人,有健全媒体提供准确和完整的讯息,同时强调人民参与公共论坛、讨论公共事务的重要角色。自由主义理论,是承认社会多元与分歧的。
根据笔者观察,在群议社个别社员公开演讲和评论文章中,他们总是将人民视为不聪明,须要被教化、被启发的一群。
(作者是马来西亚媒体评论人)
笔者认为,从这样的言论看来,他们对人民的想象,是民智未开, 必须由比较进步的公民社会(或意见领袖、改革力量)带领,通过举办讲座、工作坊,灌输他们“变得聪明的专业知识”“牵引政治的公民角色”和“民主的火种”,才能驱动政治改革,建立更完善的民主问责制度,加强个人的能动性。
笔者认为,这样的分歧因为是对人民想象的不同。根据“报刊的四种理论”,即威权主义、自由主义、社会责任和苏维埃媒体理论,不同理论在分析政府、媒体和人民之间的关系时,对人民有不同的认知。
群议社社员及政策研究员林志翰在8月初线上讲座中提到,人民要有要求、要觉醒、要进步,不然的话,不要只怪人家聪明,如果有这样的心态,只好给独裁者或贪污者继续统治……选民要聪明起来,才能确保问责制度的存在。
群议社把人民当“思想婴孩”的预设里,也自视公民社会为“保姆”的角色,必须坚持维护固有的道德底线,不能退让,并冀望“规训”人民成为“民主火种”后,能通过个人能动性的政治行动,创造价值,最终实现民主自由的理想。这样的思维,其实在追求目标的过程中,却变成了自己最想打倒的敌人:威权主义。讽刺的是,群议社最不喜的马哈迪,正是威权主义的代表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