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辩论能够用一个汉字字形来生动地表达看法,这种情况并不常见。
“众”字的三个人到底是不是有一个在上面呢?从简体字来看,确实如此。但如果看“众”的甲骨文形式,就是另一番景象了。甲骨文的“众”是上面一个“日”,下面并排着三个人形,象征太阳底下很多人在劳作。可见这三个人当初都是平等的,而且作为“众”字最核心的元素一直传到现在。
国会议员几天前在国会对《防止网络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案》各抒己见。我注意到有议员以“众”字来解读法案的意义,说“众”字有三个人,为了让过程真正符合公众利益,部长面对公众的监督、法庭的监督和国会的监督;也有议员认为,“众”字的三个人有一个高高在上,形同部长的权力最大。
后来上面的“日”讹变成“目”,下面的三个人也重新排列,就有了繁体字“眾”。到了简体字,“众”字演化成品字结构。华文中品字结构的字很多,都是平等相同的三个字的重复,例如森、晶、磊,只是突出数量,通常并无地位高下之分。
作为辩论技巧,单凭字形把“众”解释为一人在上,确实巧妙也新颖,未尝不可。但是严格来看,把“众”理解为“多人协力”,也许更符合字的历史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