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12月30日报道,保险公司因为业务亏损,而要调高私人综合健保计划(Integrated Shield Plan,简称IP)的保费。为什么医疗费用高涨被视为理所当然,尤其是私人医院,保险公司却简单地涨费,把责任转嫁到投保人身上?整体而言,我看不到有关当局对管控医疗费上涨的努力。笔者是一名已退休的癌症患者,就本身的一些经历分享一些看法,也希望能引起有关当局多加关注。
IP对癌症患者而言,算是有它通融的一面,在没住院的情况下还可以提供赔偿。因为癌症治疗要持续几个月,在不住院的情况下完成。这要感谢索赔条件所赋予的灵活性。
就是这些点点滴滴不当处理的事项,使得医药索赔额逐年上涨。
讲了老半天,保险公司职员说,我住院才能索赔。这就奇怪了,除了付复诊费,保险公司不是还得多付住院费用吗?经过一番理论,保险公司终于答应赔偿,却说这是基于特殊理由,下不为例。
今天医疗费的不断上涨,导致医保索赔的金额一再升高,应当找出其问题所在,然后进行有效的监督管制。这才是控制保费不断上涨的上策,也是减少生活费用上涨的重要一环。
身为一名病患,我的希望是把病治好。至于医疗费,因为有买保险,就让保险公司付款,最多自己只给附加险共付(rider co-pay)的部分,就说是15%吧。病患和医生各得其所,谁也不想去改变这样的一个关系。病人根本就无从知道那些检测和治疗是否必要,感觉上好象和病症有关联的检测全部都用上。
每次看诊,某私人医院的行政职员甚至医生都会先问我有没有医疗保险。这固然是对收费的一个保障,但感觉上求医好像纯粹是一宗买卖,而不是以医者仁心为出法点,医疗服务真是现实到了极点。
在确定病人有医疗保险后,医院就好像收到一张没填上数目字的支票。一系列的疗前测试和各种扫描,多名专科医生齐上阵,有呼吸管道科、电脑断层扫描(CT Scan)、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 scan)、电疗科、化疗科、免疫疗法科等。医得好固然是好事,医不好就不知道是哪个专科出了问题。
可是,在接下来复诊的索赔方面,就被拒绝了。索赔表格上清楚注明,在完成疗程后的效果评估(Review)时,只要主治医证明是疗程后续的诊断,才可以索赔。
我对医院各个医生的专业性有绝对信心,也对医院设备和事件应对的快速反应留下深刻印象。然而,当整个疗程完成收到账单时,数目之大,让我咋舌。是几十万元之巨,要是没有保险,不是把老本花光,就是要卖屋续命了,未来的日子靠公积金一个月几百元生活。
保险公司却一口拒绝,说效果评估必须在疗程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逾期就不可以索赔。我给保险公司说理,癌症的后续诊断一般初期是三到六月,后来甚至是一年到两年一次,而且电子发射断层扫描是高度放射性,不能在治疗后短期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