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检察官说,高盛于2012年至2013年间为1MDB承销三个债券项目集资65亿美元,不过,其中45亿美元却通过贿赂与回扣,转移给政府官员及银行家等。

1MDB丑闻已经导致高盛在全球损失超过50亿美元,其中包括支付29亿美元给美国监管机构。此外,高盛也跟马国政府达成协议,支付25亿美元现金,并从1MDB被充公的资产中再偿还马国政府14亿美元。

根据和解协议,答辩人的保险公司须向高盛集团(Goldman Sachs)支付7950万美元,以用于支付高盛的合规活动,包括赋予合规主管更多权力来执行一项严格的反腐败合规计划、加强内部控制与会计管理,以及为职员提供匿名投报热线。

同意和解但未承认不当行为

高盛股东的代表律师表示,这笔和解费对高盛来说是一笔巨大的回报。律师也计划要求高盛支付25%的和解费,或约1990万美元作为律师费用。

由美国亚特兰大富尔顿县养老基金为首的股东在诉讼中说,高盛首席执行员大卫·所罗门、前首席执行员布兰克费恩及其他10名现任及前任高管失职,因他们“有意识地无视监管责任”,导致高盛错过了有关诈骗的“红色警报”。

(纽约综合电)美国投资银行高盛集团高层遭股东起诉监管不力,导致陷入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丑闻后,前天同意以7950万美元(约1亿1100万新元)与持股人达成和解。

外媒报道,答辩人虽然同意和解,但他们都未承认自己的不当行为。高盛发言人受询时不愿置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