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星期二(11月7日)在国会口头答复武吉巴督区议员穆仁理和盛港集选区议员何廷儒有关公设辩护人办公室的询问时,提供上述最新数据。

他指出,办公室有时须评估涉及性侵犯、虐待儿童或家庭暴力罪行的罪犯,而这些罪行的性质可能让一些公众关注或感到愤怒,但如果经过评估,确定这类罪案具有法律依据,办公室不会拒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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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穆根:是否提供法律援助 不能取决于公众情绪

穆仁理也问部长,在让公众极度厌恶、严重违反道德的罪案中,办公室如何决定是否要为嫌犯提供法律援助?

尚穆根说,办公室将评估每起个案的事实真相,让有法律依据却无力聘请律师者获得法律咨询和代表,可为自己的案件辩护,这样才能确保人人都能诉诸司法。

何廷儒询问办公室是否扩大,以及申请被拒的详情,尚穆根回复说,办公室目前有约25人,如果个案量增加,规模会稍微扩大。

尚穆根作答时重申,是否提供法律援助,不能取决于对受害者的同情或公众对涉案者的愤怒。

该青年原本被判18年监禁以及16下鞭刑,他向公设辩护人办公室申请法律援助,代表他上诉。由于青年符合支付能力调查(means test)的条件,办公室评估后也认为刑期确实过重,因此决定代表他提出上诉,终审法院最终让青年获得两年减刑

截至今年9月,共有303个符合刑事辩护援助资格的个案,获得公设辩护人办公室提供的法律援助。

他指出,申请被拒不是因为办公室人手不足,而是申请人不符合援助资格。

尚穆根以一名青年在15岁至17岁时性侵妹妹的案件为例,表示这起案件让人无法接受。

由政府全额资助,附属律政部的公设辩护人办公室(Public Defender’s Office,简称PDO)在2022年12月1日投入运作,为涉嫌犯下非死刑刑事罪而被控、却无力聘律师的弱势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提供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