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太太于2023年3月29日到汇丰银行百汇分行续签定期存款,年利率为2.9%。后来我得知后,马上建议她取消,因为根据目前的行情,这几乎是市场上最低的利率。我们隔天午餐时间前就前往银行取消这笔定存。令我惊讶的是,客服人员告诉我,如果提前取消,我们必须支付相等于定存3.3%的罚金。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怎么能允许银行实行这种不公平的政策。去年由于利率上升,我提前终止了几个定存,也只是被没收按时计算的利息,大多数的银行依然会根据银行现行利率(board rate),而不是定期存款的利率按时支付利息给我。这才是可以接受的公平做法。因此,希望金管局和汇丰银行能对这种严厉的罚款条文做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