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炳鸿法官在九名控方证人供证后,裁定被告表罪成立,被告选择答辩,12天审讯上个月22日结束,昨天裁决他是否有罪。

今年3月,他也企图妨碍司法公正,要Amicorp职员荷西销毁后者存有交易证据的膝上型电脑,以及不要来新加坡,以免被当局传召问话。

他的三项企图妨碍司法公正罪,每一项可判坐牢最长三年半,或罚款,或两者兼施。一项唆使他人妨碍司法公正罪,刑罚是是妨碍司法公正罪最长七年刑期的四分之一。

他面对欺骗、妨碍司法公正、唆使他人妨碍司法公正、接收赃款、转移赃款和伪造文件罪共11项控状,其中四项昨天罪成,另七项料最快明年4月开审。

他在当天要前上司凯文向警方提供假资料,称吴思伟转入Bridgerock和GTB投资公司的款项是吴思伟的投资。

被告是本地最大起洗黑钱案的“核心人物”,他被指积极联络和教唆证人,以便隐瞒犯罪证据,但他不认罪,今年10月31日起在国家法院受审。

被告同月也教唆荷西告诉他的同事万恩赐,说如果商业事务局问起,就说什么都不知道。

本案涉及多家公司,涉款数十亿美元,涉案者超过10人,也是我国商业事务局有史以来最错综复杂和最大起洗黑钱案。因调查尚未结束,被告可能面对更多控状。

控方指被告任职期间和离职后扮演重要角色,促进或隐瞒大量的洗黑钱交易。被告用各种手段,通过欺骗瑞意银行和离职后接触的一些人,累积约2600万元的财富。

涉一马公司洗钱案的杨家伟,被国家法院法官黄炳鸿指为“不可靠证人、证词不可信”,无法举出合理疑点证明自己的清白,裁定他的四项企图妨碍司法公正及唆使他人妨碍司法公正罪名全部成立。

被告去年10月首次遭问话,今年3月17日被捕,隔天获保释在外。根据保释条件,他不能犯法,或去干扰证人或妨碍司法公正。但他获释后,在商业事务局不知情下,涉嫌联络并会见主要证人以隐瞒犯罪证据。

被告杨家伟今年4月被控,是涉及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简称一马公司)事件而被控的第一人。

新加坡瑞意银行(BSI)前财富规划员杨家伟(33岁)今天下午3时会被判刑。据了解,控方料将以本案调查规模庞大,以及罪案性质,促法庭严惩被告,判他比一般案例更重的刑罚。

被告把矛头全部指向凯文,说是凯文向当局编造故事,也否认其他罪状,但法官黄炳鸿斟酌所有证据后,裁定控方举证成功,订今天下午裁定被告的刑罚。

另七项料明年4月开审

被告被指在今年3月27日,要男子吴思伟向警方提供假资料,称转入Bridgerock和GTB投资公司的款项是吴思伟的投资,企图妨碍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