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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方也称,曾有瑞意银行职员就涉及一马公司的转款向银行管理层表示关注,并且要求客户提供更多相关信息,但管理层都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刘特佐被指通过易有志告诉瑞意银行,若银行职员持续要求他提供更多资料,他将终止使用瑞意银行的服务。诉方指瑞意银行为此妥协,停止追问有关一马公司的款项转移。

因不诚实地协助或执行违法的款项转移,诉方指答辩人违反了对一马公司与Brazen Sky所应尽的职责,如今须为起诉人所蒙受的损失做出赔偿,金额达3亿9437万9294美元(约5亿3108万6538新元)。

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简称一马公司)与子公司入禀新加坡高庭,起诉新加坡瑞意银行(BSI)与五名前高管人员和职员,索讨逾5亿新元的失款。

被起诉的瑞意银行因卷入一马公司弊案和违反新加坡的反洗黑钱规定,已在2016年5月被金融管理局撤销其商人银行执照。与Brazen Sky一样,瑞意银行目前在清盘中。

诉方律师在索赔书中指出,Brazen Sky公司于案发期间在瑞意银行持有银行户头,尽管有充分理由知道该银行户头被用来进行各种违法转账和洗黑钱,答辩人仍不诚实地协助或执行这些款项转移。

杨家伟则因欺骗、企图妨碍司法公正、洗黑钱等罪名,已先后于2016年及2017年被治罪,分别被判坐牢30个月和54个月,两项刑期有约15个月重叠。

Brazen Sky于2012年9月在瑞意银行开设户头,掌控该银行户头的人是一马弊案关键人物刘特佐,以及他的家人和代理人等。刘特佐被指是马来西亚前首相纳吉的代理人,他目前被马国当局通缉。在开设Brazen Sky的银行户头之前,刘特佐等人也在瑞意银行持有不同户头。

根据诉方的立场,答辩人一开始都晓得刘特佐与一马公司的关系,他们也知道像一马公司这样的主权财富基金,决定选用私人银行的做法并不寻常,因为瑞意不具备国际投资银行的营运规模。

易有志与谢尤凤因犯下伪造文件和没有举报可疑交易的罪行,已在2016年分别被判坐牢18周和罚款2万4000元,以及坐牢两周和罚款1万元。

根据《联合早报》所申请查阅的法庭文件,一马公司与其全资拥有的子公司Brazen Sky在本月2日入禀高庭并提交索赔书。瑞意银行随后通过律师,向法庭表明准备对诉讼做出答辩,另五名答辩人则未表明立场。案件目前定6月21日举行审前会议。

诉方:曾有瑞银职员对转款表示关注 但管理层未采取行动

另五名答辩人都曾任职于瑞意银行,他们是前董事经理易有志与其下属谢尤凤、前财务策划员杨家伟、前副总裁拉杰(Raj Sriram)与前总裁布仑(Hans Peter Brunner)。

这起官司源于轰动全球的一马公司洗黑钱丑闻。一马公司与Brazen Sky通过律明律师事务所(LVM Law Chambers LLC)告诉《联合早报》,这次诉讼是一马公司向有份参与或协助挪走公司资产的舞弊者追讨失款而做的努力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