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部星期四(12月15日)发文告说,遵循上述修订条例的各机构有六个月时间,可根据相关法律或监管法规为日后的会议安排做好准备。
2020年4月推出的替代会议安排(Alternative Arrangements for Meetings)修订条例,是冠病(临时援助措施)法令的部分措施,允许特定机构不受法律条文限制,可选择在冠病疫情期间举行线上会议,减少人与人之间的肢体接触。
修正条例涵盖公司、变动资本公司、商业信托、单位信托、债券持有人、慈善机构、合作社等机构,以及破产等相关会议,上述措施原订2020年9月30日终止,但因为疫情持续而延长。
(早报讯)随着新加坡迈向与冠病共存,会议可以恢复实体进行,律政部和相关部门及机构商讨后,决定明年7月1日终止替代会议安排,不再允许特定公司有召开线上会议的选项。
当局也吁请公司机构,向相关的监管机构或上网查询更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