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在11月22日认罪后,法官于前天判她两项漏交所得税的罪状罚款6000元,罚金62万1967元,这笔罚金相等于她漏税的双倍金额。另外,她触犯消费税法令的罪状被罚款3000元,和缴交3万2041元罚金。

根据案情,被告在2009年少报124万8848元佣金收入,2010年则少报了70万6384元佣金收入,因此少缴31万零983元的所得税。

国内税务局发言人强调,佣金也是收入的一部分,领取佣金收入的经纪包括保险经纪和房地产经纪都要如实呈报佣金收入。另外,如果收入超过100万元,就要及时注册消费税。

一般上,漏税金额在被揭发后都要如数缴交,换句话说,被告在所得税和消费税方面共漏税63万元1395元,她除了要补交这笔税务外,也要缴交9000元罚款和65万4008元的罚金。

年收入平均约百万元的女保险经纪,两年内少报近200万元收入,漏缴31万余元所得税,认罪后除了要补缴税外,也被令缴交相当于漏税金额双倍的62万多元罚金,此外,她也被判罚款。

另外,她在2007年的收入超过100万元,但并没有按照规定在2008年1月30日前注册消费税,而是迟至2015年5月才注册消费税,造成她从2008年至2010年间少缴了32万零411元的消费税。

根据法庭文件,被告赵伟玲(56岁)是友邦保险(AIA)公司的保险经纪。她在2009年和2010年两次呈报所得税时共少报了195万5232元的佣金收入,被控两项抵触所得税法令的罪状。另外,她在2007年的年收入超过百万元,但没有及时注册消费税,因此也被控一项抵触消费税法令的罪状。

法官下判后,被告表示无法一次还清罚款和罚金金额,申请让她分期付款。法官最后允许她先缴交3万3000余元的金额,其余分期付款,每月偿还3万元。

文告揭露,该局过去三年共揭发400家公司漏缴消费税,前后起回5300万元的税务和罚金。

根据国内税务局发表的文告,该局定期使用数据分析和先进的统计工具审查各个行业,包括自雇人士的税收,也是通过这些系统与工具才检测到异常行为,这包括揭发被告少报收入漏税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