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国内税务局谎报公司的消费税记录,并提交虚假文件,男董事因逃税且向当局索取逾180万元税款,被判坐牢三年又八个月,也得缴交约321万3828元的罚金。
根据案情,被告的公司在2009年11月注册消费税。在每个季度后,被告须向国内税务局报税,提供包括公司货物的进项税(input tax)和销项税(output tax)等资料。
国内税务局的审计员后来在2018年11月,要求被告提供公司早前所提交的消费税回扣的相关资料。
延伸阅读
综合控方提控的罪状,2017年至2018年间,被告通过提呈虚假的消费税记录,少缴约107万元税务,他因此被令缴付相等于少缴税务额三倍的约321万元罚金给税务局。
为了隐瞒罪行,被告决定伪造文件,输入虚假的顾客名单和订单,也在发票上写上相应日期,以对应相关的会计时期。被告也会确保这些发票的最终金额,与他早前提交的消费税回扣金额一致。
被告刘镇洲(38岁)事发时是批发商Safety Marine Management私人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和董事,共面对20项抵触消费税法令的罪状。他早前承认其中六项,余项交由法官星期二(9月10日)下判时一并考虑。
一家公司注册了消费税,购进货物上产生的消费税为进项税,从营业额收取的消费税则为销项税。如果销项税超出进项税,公司须将多余税款交给国内税务局;相反的,如果进项税超出销项税,当局则须把税款差额退回给公司。
调查显示,从2017年1月至2018年9月间,被告就在其中的五个季度里,谎报公司的消费税记录。被告窜改公司货物的进项税和销项税,让公司可向当局收取税款,同时也导致公司漏缴约75万5865元税款。
根据法庭文件,被告一共向当局索取约182万6533元税款。被告已把约85万6550元的税款,用于还债和花在个人开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