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控状,案发于本地一间大专学府。被告现年39岁,他涉嫌于今年3月6日上午,在任职学府的一间课室里,用手机偷拍一名女生的裙底录像,犯下一项侮辱女性尊严的罪状。

据《联合晚报》了解,被告案发时是案发学府的讲师,事后已被辞退。

(早报讯)39岁大专学府讲师涉嫌在课室里偷拍女生裙底,案发后除了被控,也因此失去工作。 

法庭文件并未揭露案件如何被揭发,也不知受害人是否是在籍学生。

为保护受害人,法官下令媒体不可报道任何可能泄露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和他曾任职的学府。

被告于本月7日首次被控,案件昨天在国家法院过堂。案展12月26日再度过堂。

偷拍裙底侮辱女性尊严的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监长达一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