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有私人关系,双方可能谈论公司的机密事务,也会违反一些条例,影响到公司的利益。”

符兆明律师说,一些情况当事人可能会被控,比如公务员为了私利,提供“方便”和好处给他人。

律师本身或其直属家属涉及同起案件,或律师或其直属家属将获得好处(比如遗产),就涉及利益问题了。

本期《说法识法》,邀请律师符兆明(Foo Cheow Ming )解读“利益冲突”的规则。

他再举例说,律师代表当事人展开诉讼行动,结果发现答辩人的其中一个证人是他现有客户或前客户的话,他也不能代表该当事人。

以离婚案来说,律师也不能同时代表男方和女方,“律师是不能同时争取双方的最大利益的。”

比如上个月,总检察署就投诉李显扬妻子林学芬一事,证实曾任李显龙总理私人律师的总检察长黄鲁胜已回避处理此案,

他举例说,房地产经纪买卖或是租赁房子,如果跟房地产屋主有关系,也应回避。

此外,雇员必须公平对待,不能把投标项目发给有交情的供应商。他说,保险从业员、房地产经纪、律师、医生和银行金融业者等,都有各自的专业操守准则和条例,“这类资料可上网查找,里头也提到利益冲突的原则。”

符兆明律师指出,一个律师不能因为他打赢官司,就得到更多酬劳,也不能因为输掉官司,就拿较少酬劳,因为这样他就从案件结果获取个人利益。

如果是民事案,律师曾代表过另一造,就不能代表要跟另一造“打对台”的当事人。

他指出,利益冲突条例也涵盖保险、银行和信托事务。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专业都会面临利益冲突的情况。

诉讼利益冲突 对各方造成不公

如果董事涉及刑事罪,比如受贿贪污,董事部可直接报警。

另外,管理层与下属如果有关系,这包括亲属、男女朋友,甚至婚外关系等,都必须申报,看能否调换职务。他说,管理层有权擢升下属,下属如果因为多一层关系而影响评估,最终得到好处,这显然存在利益冲突。

“律师从任何民事或刑事案中得到利益,就称为帮诉或包揽诉讼(champerty)。也因为这个道理,胜诉酬金制(contingency fee system)或‘没赢就不付费’的协议(No Win No Fee agreement),在本地是不合法的。”他说,某律师或某律师事务所已代表其中一造,包括涉及同起刑事案的共同被告(co-accuseds),就无法代表其他被告。

“假设一个律师已代表A保险公司或B银行,就不能代表另一当事人,去起诉A保险公司或B银行,因为它们都是自己的客户。因为他如果赢了官司,他现有的客户就会蒙受损失。”

改由高级副总检察长余文正负责,将此事提呈至纪律审裁庭。

一天,某高庭法官审理涉及俱乐部的官司时,半途突然休庭,召见诉辩律师到内堂见他。

专业利益冲突 损害公司利益

作出具利益冲突的事,是否会构成罪行?

法庭记者纳闷发生什么事时,法官不久升堂,宣布他将停止承审该起案件。

“董事把机密资料泄露给亲友,让他们抛售股票或大量买进股票,以致影响股价,等于抵触局内人交易法令,将受法律制裁。”

“他不能承办此案,因为如果赢了官司,他的客户或前客户可能投诉,指他利用从他代表过的客户所获取的机密资料,利用来‘摧毁’他前客户的供词。”

记者后来查知,原来法官刚发现认识其中的证人,因利益冲突(Conflicts of interest,COIs),不便审理。

即使是私人企业,如果某董事违反职务,做出对公司不利的举动,比如泄露机密资料给敌行,董事部也可以采取民事诉讼行动索赔。

利益冲突构成罪行

符兆明律师说,任何雇员私下开设性质相同的公司,或暗地为敌对公司或竞争者提供情报或商务机密,一旦被发现,将被开除或被令辞职,还会面对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