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指出,如今越来越多人更明白心理学,知道有“错误记忆”“错误观念”和“时间片段错误”(time slice errors)这回事。
本期“说法识法”,邀请刘玟进律师解答关于“无罪”的种种课题,并谈谈他代表的这起案件。
另外,刘玟进律师也说,疗养院女护士是控方的唯一证人,“单凭一个目击证人的证词定被告的罪,有其危险性。”
这样的法律概念,一些人或许无法接受。
根据控方的立场,在案发日,被告趁其他病患和工作人员参加活动时,偷偷溜进女病房,脱掉受害人的裤子和纸尿布,光着臀部骑在她身上不停磨蹭,被巡房的护士撞见并揭发恶行。
法官指出,被告的说辞虽然出现前后不一致,但并非完全不可信,加上无其他客观佐证,判被告有罪并不妥当。
一名在疗养院工作的孟加拉籍男子(34岁)被控非礼中风妇女后,不承认非礼罪,
刑事案的被告为了案件,他们所承受的身心和精神压力可想而知。他们一旦被判无罪,能否向政府索偿?
另外,如果有足够证据,证明证人(包括目击者或受害者)撒谎,或作出恶意指责,他们可能被控。
不代表无辜,那是不是指做过坏事?无罪,是表示被告很会说谎,
刘玟进律师陈词时提到,根据目击证人所作的错误证词,结果错判被告的事件过去也曾发生,并不是新鲜事。
“事实是,某被告记错事件的顺序,不一定代表他在撒谎,有可能只是他搞错,好像时间片段。法庭现在已越来越能接受犯错的可能,以及记忆和观念的不可靠。”
他以自己所代表的案子——涉嫌非礼疗养院病人最后判无罪的孟加拉籍员工为例说,从被控到上诉完结,被告在本地滞留长达两年,没有工作,还因为找不到人保释等候上诉,还被押了两个月左右。
“控方举证不足,本案疑点的利益将归被告,
“我们也须参考美国一些案例,曾经被治罪的杀人犯和强奸犯后来因为有了脱氧核糖核酸的证据而判无罪。”
“如果被告判无罪,而且可以证实相关提控是‘琐屑或无理缠讼’(frivolous or vexatious),法庭可以下令控方、投诉人、或导致被告被提控的消息提供者,承担被告为了抗辩所花费的全部讼费和开销。不过,‘琐屑或无理缠讼’的标准非常高,不容易证明。”
今年,国会通过修正法令,允许法庭下令控方承担被告抗辩时的费用。
刘玟进律师说,被判无罪者可以向政府索偿,但要成功不容易。
法庭上,偶尔会听到某某被告判无罪、当庭释放。
被判无罪,可以向政府索偿吗?
若证人被发现撒谎,可被控伪证罪(perjury)。根据刑事法典第193项条文,在庭上供证时给假证词,或伪造文件(包括宣誓书、支持文件等),一旦罪成,将被判强制性监禁长达七年,并另加罚款。
“政府应协助这类外国工人找工作,在他们等待结果期间,为他们提供经济援助。”
法律上,“无罪不代表无辜”。
还是证人要嫁祸被告却不成功?
说法识法
辩方的立场是:这名目击证人是在稍纵即逝的情况下看到被告,她由于工作疲倦,加上所站位置的角度问题,因此看错了。该证人在庭上的供证也与口供书有出入。
证人撒谎的后果
刘玟进律师以上述被判无罪的疗养院员工的案件为例说,审理上诉的高庭法官艾迪阿都拉相信女护士是诚实的证人,但她所看到的欠缺确定性,因此有可能看错眼前所发生的事情。
不过,被告称他进入病房是为了修理电视机,女护士进房那一刻,他刚好在帮女病人调整枕头。
本堂宣判被告无罪释放(Prosecution has failed to prove its case beyond reasonable doubt)。”
被告判无罪有三种可能:目击证人撒谎、目击证人因错误观念而搞错,以及目击证人的想象力过于丰富。
根据刑事法典,索赔款额不能超过1万元。不过,判无罪的被告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就恶意传控(malicious prosecution),索取超过法令所限的赔偿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