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不幸的,美国又再次发生黑人死在白人的手里。我住在万里之外的小岛国,全赖新闻和网络的报道来了解事件。按资料所述白人是执法人员,黑人是涉嫌犯法的不良分子,由于白人暴力执法而导致黑人丧命。

期间有人替黑人喊冤,说美国社会里的黑人是被欺负的弱势群体,哪怕奥巴马当了黑人总统也无法改善。也有人替白人喊冤,说美国白人常遭冤枉指责。在德萨斯州达拉斯某家神学院完成牧范学博士的友人就分享了她的正面经验,她身边的黑白朋友都很友善,并非媒体所言般可怕,还说她差一点就嫁给了黑人同学呢!

电光火石间就全球发送的资讯令芸芸众生来不及喘息,既消化不良又不知何去何从。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们的眼前出现了和平示威、暴力示威,商场店铺遭人破坏纵火洗劫,许多人在战火般的场景中恣意抢劫掠夺。

我们实在是活在一个自行选择相信的世代里,我们所接触的文字和视像,总是少了前一段,也少了后一段。消息提供者选择性的让我们知道一些东西,而他们究竟是何方神圣就不得而知了。其实,他们既非神,也非圣,他们只是一些想要引导我们思想和选择的人罢了。今天网上的恐怖视听材料太多了,扮演看官的你我如何知道事件的是非黑白呢?

我想起了学者评说没有标点符号的道德经,它的首句可以是《道可、道非、常道》。若是如此,似乎更符合身处春秋的老子思维,也切合我们的时代:“事实可以如此,事实并非如此,如此是正常的事实”。当作何解?惟有请您自行选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