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狄更斯,当然还会想到《大卫·科波菲尔》《荒凉山庄》《艰难时世》《双城记》《远大前程》《圣诞颂歌》等等,13部半长篇,许多中短篇,有人数过,58岁逝世的文坛泰斗创造了989个全新小说人物。
贝佛利·罗宾逊的家靠近奥斯古德厅(Osgoode Hall)。奥斯古德厅这名称取自上加拿大的第一任大法官威廉姆斯·奥斯古德,兼具后帕拉迪奥和新古典主义风格的建筑群,屹立在皇后西街和大学道已近190年,被称为“多伦多的活历史”。不久前我走过那里,透过繁复的铸铁栅栏和葱郁绿荫拍了几张照片。占地6英亩的奥斯古德厅,至今仍是安大略省上诉法庭、安省高等法院刑事法庭和加拿大律师协会所在地,1969年以前也是奥斯古德法学院所在地。
1842年春天,已出版了《匹克威克外传》等作品的狄更斯30岁,在英国是个新名人,然而他到访美国时,波士顿和纽约等地都为他举行了盛大宴会,用他的传记作者之一斯蒂芬·利克科的话来说,“整个国家为他疯狂”。(1867-1868年狄更斯第二次访美时的情形更让人咋舌,有位39岁的社交名媛,狄更斯的狂热粉丝,甚至挥拳把“情敌”——一个前去拜访狄更斯的老妇打倒在地。)
这些描述之外,狄更斯在多伦多见了什么人,参加了什么活动?书里只字未见,连待了几天都没写明。但有人指出,狄更斯是在5月4日至6日留宿位于如今多伦多市中心央街33号的北美酒店。多伦多记者和专栏作家唐纳德·琼斯写过一篇《狄更斯访问多伦多背后的真实故事》,说声名鹊起的狄更斯1840年应惠灵顿公爵的邀请到其乡村庄园过圣诞节,在那里会见了上加拿大(Upper Canada)的首席大法官贝佛利·罗宾逊,两年后狄更斯访问多伦多时,唯一被人记录下来的活动就是参加罗宾逊为他而办的盛宴。
狄更斯笔下以“法院”两字带过的无疑就是奥斯古德厅。他访问多伦多和上加拿大,是贝佛利·罗宾逊邀请的吗?为什么他对此“守口如瓶”?唐纳德·琼斯还写,上加拿大学院有个传说,狄更斯曾在学院的祈祷厅向学生们讲话,可狄更斯本人从未提及。
然而一个写小说的人,180年前受到的追捧丝毫不亚于当今的天王巨星,这个事实不只今天叫人吃惊,当时,就连狄更斯也低估了自己的魔力。
北美游历五个多月,其中在加拿大巡访五个星期。狄更斯在“American Notes for General Circulation”中写,他从尼亚加拉滨湖区小镇昆士顿(Queenston)坐蒸汽船,由尼亚加拉河进入安大略湖抵达多伦多,1842年的5月初目之所见:“多伦多四周的乡村,地势平坦,没有什么优美的风景,但这城里充满了活力和生机,繁荣昌盛,熙熙攘攘,非常发达。街道铺设整齐,街灯都是汽油灯,房子很大很舒适,店铺商品琳琅满目。许多店铺的窗口都摆放着商品,就像英格兰发达的城镇一样。它一点也不比什么国际大都市逊色……”
狄更斯的上加拿大旅程是低调而愉快的。相比在新兴共和的美国,他受到热情迎迓,实地见闻却令他多有不满,对英国殖民地的上加拿大,他似乎尽是赞美,即使有批评也不多费笔墨。按照唐纳德·琼斯的分析,狄更斯在加拿大的愉快和在美国的不愉快有关,心情和笔触变化的背后,另有一番故事。
美丽的教堂、法院、公共事务办公室,宽敞明亮的私人住宅,官方的气象台,能以低廉学费获得最好教育的加拿大大学……对这些都极简叙述后,狄更斯显出对一条崭新大道的特别兴趣:“几天前,加拿大总督亲手奠定了一所新学府的基石。这所大学建成后会非常漂亮而宽敞,前面会有一条长长的走道。现在这条路已经铺好了,成为一处公众走廊。”景色宜人,两旁树木似延伸到地平线的新林荫大道被命名为大学道(University Ave),“新学府”即是多伦多大学。通向多伦多大学的大学道使用至今,在皇后街南口设有大门。
刚摘下诺奖桂冠的法国作家安妮·埃尔诺在自传式纪录片《超8岁月》(The Super 8 Years)里说,伦敦让人想起的,首先就是查尔斯·狄更斯和《雾都孤儿》。
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及其殖民地,从女王到贩夫走卒都是狄更斯的书迷。狄更斯也是继莎士比亚之后,对世界产生深远影响的又一英国文坛巨匠。然而一个写小说的人,180年前受到的追捧丝毫不亚于当今的天王巨星,这个事实不只今天叫人吃惊,当时,就连狄更斯也低估了自己的魔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