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93年建成的央街,至1998年时全长1896公里。长街犹如大河,一路沉浮无数故事。阿特伍德名著《别名格蕾丝》人物和情节蓝本,1843年的“金尼尔谋杀案”,就发生在央街北部列治文山。到过那个向阿婆致敬的“别名格蕾丝公园”,和事发现场只隔一个街区,园内设计采用不少小说的意象细节:雕塑、灯具、木头围栏等,让人联想早期殖民定居点景象;刻着小说一个个章节标题,不同图案组成的喷砂路面尤叫人赞叹,灵感分明源自书中女仆手缝的拼花被……
央街给我的最新惊喜是33号。
如果你偏巧读到的是其他两个译本的简介,应该不会想到狄更斯这趟也到了加拿大。而美国纪行第15章《在加拿大》,就是他对加拿大多伦多、金士顿、蒙特利尔、魁北克、圣约翰的描述。
不久前,特地去央街中城寻找和“麦肯齐造反”有关的“蒙哥马利酒馆”。1837年12月上旬,不满地方寡头政治的几百叛军在酒馆结集,延着央街挺进。起义被镇压酒馆成为废墟,但原址上重建的房子在市区建设中保留下来,变身为邮局“镶嵌”在一栋堂皇高楼底层。
这么一想,央街33号,简洁却显豁地站立于闹市街头的狄更斯纪念匾牌,更显出了特别意味。
“站在马蹄铁大瀑布的边缘上,看着奔腾的水,在快到崖头的时候,力充劲足,然而却又好像在驰下崖头、投入深渊之前,先停顿一下似的;从河面往上看巨涛下涌;攀上邻岭,从树杪间瞭望,看激湍盘旋而前,翻下万丈悬崖;站在下游三英里的巨石森岩下面,看着河水,波涌涡漩,砰訇应答……永远有尼亚加拉当前,看它受日光的蒸腾,受月华的迤逗,夕阳西下中一片红,暮色苍茫中一片灰;白天整天眼里看它,夜里枕上醒来耳里听它;这样的福就够我享的了……
相比高迎远送的美国,狄更斯的加拿大之旅似乎更像一次私人出行。除了和瀑布有关的文字,他的叙述大多埋藏在书里,鲜为人知。
旅馆荡然无存,33号现在是时髦的办公和商用大厦。狄更斯也在5月间抵达,1842年,比王尔德旋风般到访多伦多,早了整整40年。
知道狄更斯写过一本访美札记(American Notes for General Circulation),该书中译本颇多:《美国手记》《美国的故事:狄更斯游记》《游美手记》《游美札记》。所有译本的简介,都称赞此书的文学和历史价值,却只有后两本提到加拿大。《游美手记》的提要说,狄更斯于1842年1月首次赴美,为期五个多月旅程,从波士顿开始,足迹南至里士满,西至圣路易斯,向北直到加拿大的魁北克。从西部原始森林到尼亚加拉大瀑布,从印第安部落酋长到美国总统,从重商主义到奴隶制度,他用幽默生动、真挚感人、深刻犀利的文字记载旅行中的见闻、感受和思考,为读者呈现出一幅美国年轻时代的肖像图。
起始于安大略湖滨的央街(Yonge Street)曾被认定为世界最长街道。央街1号屹立《多伦多星报》集团大厦,“记者海明威”是历年雇员名单上最梦幻的名字。虽然来去匆匆的他并没在这栋楼里待过。
“……从它那深不可测、以水为国的坟里,永远有浪花和迷雾的灵魂……在宇宙还是一片混沌、黑暗还复掩渊面的时候,在匝地的巨浸——水——以前,另一个漫天的巨浸——光——还没经上帝吩咐而一下弥漫宇宙的时候,就在这儿森然庄严地呈异显灵。”
央街33号,简洁却显豁地站立于闹市街头的狄更斯纪念匾牌,更显出了特别意味。
几年前住过央街1号对面的12号公寓,时常在街两边走动,可近日才注意到人来人往的33号大厦前,竟有一块为狄更斯而立的牌匾。天蓝底色的椭圆形牌匾,边缘小字注明“多伦多遗产项目”,正文写:“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1812-1870)1842年5月首次访问北美期间,住过这里的一家旅馆。”
找到《游美札记》的电子版,发现其中的加拿大书写还不限于第15章,全书首段已提及加拿大东岸港口:“……‘布里塔尼亚’号蒸汽船,一艘注册吨位在1200吨的定期邮轮,即将载着女王陛下的信件开往哈利法克斯和波士顿……”邮轮从利物浦启航15天后,如第2章所写,因交换邮件包裹,在哈利法克斯停靠七小时,这地方让他留下愉快、繁华、脚踏实地的印象。
其次,尼亚加拉大瀑布是狄更斯重要目的地,坐小渡船经过纽约州境内的“美国瀑布”,他“一开始就跑到了加拿大那一边”,在神工鬼斧之处待了10天。第14章里的描写气势恢宏,至今被反复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