飙语速与飙高音一样,同属天生本钱的问题。语速冲冲冲,与语文水平无关。一些时事节目所飙的语速,像奔赴一场语速高考,枪鸣号响,便一个劲用话填鸭观众,鹤发苍颜耳不聪目不明如我者,其实食不知味。文字机关枪管射出的字弹,字字虚发,字字都无的放矢。糟老头儿望着主持人讲得气促力竭,唯一能做的事,是闭频,取出书报,施施然在字海里来回漫游。
而他却像撑竿跳赛场上的选手,脚板稍稍触及横杆,它晃三两下即止,没有掉下的意思,于是全场爆满欢呼。为飙而飙,自然有风险代价,好比上台所穿的衣裤太紧,动作就不宜太大,否则有爆裂的尴尬。
时序转入快熟面模式之后,人心普遍烦躁,两秒钟都显露不耐烦。狼吞虎咽式的说话表达,已然是流行风。是风,迟早要过去?
唱歌原本是凭借旋律歌词带出的喜乐哀愁感动听者,而不是把唱歌变成喊歌,让观众一路担心他飙不上功败垂成。
歌艺精湛的歌者,飙高音而有自如的感觉。一扬声,大地空灵,满场的震撼力。适合飙高的歌,很多都源于高山草原蓝天绿地。也许是自然的召唤,它带出洒脱粗犷的高亢与辽阔,与今日华丽舞台上为飙而飙的流行,不可同日而语。差别在于自在,在于高音里潜藏的生活情怀,短了这些,只剩炫技。《老残游记》里《明湖居听书》一段,有针对白妞的歌艺描述:“唱了十数句之后,忽然拔了一个尖儿,像一线钢丝抛入天际,不禁暗暗叫绝。那知她于那极高的地方,尚能回环转折;几啭之后,又高一层,接连有三四叠,节节高起……那王小玉唱到极高的三四叠之后,陡然一落,又极力骋其千回百折的精神,如一条飞蛇在黄山三十六峰半中腰里盘旋穿插。”这等描述,听来飙高之中,有收放自如的技术含量。
老年人在视频前观看歌手演唱,原本瞌睡虫已经前来招呼,忽闻唱者一拉拔,飙了上去,你及时魂回守舍,却见他唱得青筋毕露,感觉上去不了青天,不免为他冒汗。
我最想吐槽的,是时下流行的飙高音现象。窃以为一个人能飙多高的音,该是他的音域问题,不等于唱功就此高明。音域宽窄高低,是与生俱来的条件,不能与歌艺画上百分百的等号。一如姑娘天生丽质,无法选择。或如你天赋异禀,有举起百斤大锤的力气,能否挥舞自如是另一回事了。具备高音条件,好比拉老虎机时碰撞出难得的头彩,这是个运气问题。比歌时飙高音就得宠,那简直是在比音高,而非比歌艺。偏偏,看遍时下比歌节目,飙高音确实十分受落,有权投票的观众就是欢喜,飙高太讨好,一如遇见眼深鼻高的洋人。电视音箱里传出的掌声,传达的就是这种信息。歌手上台而不顺应潮流,仿佛不识趣,必须鲑鱼般逆水而上,才有出头的可能。当飙高音成为检验厉害与否的重要标准,低音歌手歌技再出众,迂回吟唱也等不到明媚春光。
有20余年光景,歌乐与我不亲。后来生活中瞎忙的事锐减,我才与五音曲乐多了些接触。华语世界屏幕接踵而来的各种比歌节目,也摇醒了我半世纪前追看本地《斗歌竞艺》节目的瘾,于是三不五时懒瘫在沙发上,让各类歌种鱼贯流入耳道。听曲聆歌,初时多有惊喜,一方面是久不吃咸鱼,浅尝就有滋味;一方面是重拾歌韵,才知道青天白云苍狗,歌坛已经平添几许沧海桑田,让我在陌生地里生出一丝丝的喜。我依然是音乐门外汉,但音符流转入耳,还是有点平凡人的感受,忍不住野人献曝,说点行外人听歌的滋味。
手机普及后,人心就犯急了,接短信而不立马回复,多半会招惹友朋唠叨不满。时序转入快熟面模式之后,人心普遍烦躁,两秒钟都显露不耐烦。狼吞虎咽式的说话表达,已然是流行风。是风,迟早要过去?
飙高音之外,当今媒体也流行飙语速,从时事节目到综艺节目,飙语速俨然是一种潮。这种飙速时风,老人家听着一路气喘吁吁。喘气之后,其实一无所得。听这类节目,相当受罪。节目一开播,你老人家全神贯注,所捕捉到的信息,真是零零碎碎。主持人或参与者说话如耍绕口令念饶舌歌,挥尽洪荒之力,让两片焦唇伴着紧绷的青筋,近乎语无伦次,不借助字幕,听着不知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