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内有好几个男女,正在接受警方查问。记者被拒于门外,等了好几个小时,才见警探将两个臭味熏天的咸蛋瓮抬上车,内里全是血淋淋的人体残躯。不过,死者头颅却不翼而飞。

审讯期间,控方三度将被告送入板桥精神病医院检验,以确定她在干案时,神志是否清醒,因为一般人的看法,分尸要不是具备异常的胆量,便是精神出了问题。

死者是52岁的郭姓妇女,其45岁的弟妇两天后被控谋杀。死者出门之前,对丈夫说是到霹雳路上段找弟妇;丈夫在她彻夜未归后报警。

提起本地的分尸案,建国一代的读友,相信还记得那一起为了私人银会纠纷,布商妻子被砍七段的惨案。

1975年1月27日,案子急转直下,有了戏剧性的转变;控方将控状修改为误杀罪与毁灭证据罪。被告直认不讳,首罪判监10年,次罪入狱3年,刑期同时执行,并从被捕日算起。

警方曾经传召一名跟被告相熟的男子问话,他现身厘清一些问题后,没了下文。

正当各报记者还逗留在现场的两个小时后,无线电警署传来消息,说是在小印

据专案小组掌握的线索,相信这对姑嫂当中一人涉及高利贷,同时也是私人银会的会头。死者丈夫交给警方一份银会名单,更证实了此案涉及钱债纠纷,动机是因财而起。

上个世纪70年代,这类分尸案较罕见,警方成立了专案小组侦查。法医推断死者是被掐死后遭肢解的,专案小组关注的是:嫌凶是否有帮凶?因为单凭一个女流之辈,要杀害一个人,又要分尸,还要到三个不同之处弃尸,实非易事!

度霹雳路上段一屋内,发现被肢解的躯体。警方认为两处的尸体有关联,于是火速赶到霹雳路上段。

那是1974年5月11日下午,警方在阿裕尼路一甘榜的茅厕内,发现一双人脚,人体其他部分却不知去向。法医赵自成(已故)现场验尸推断死者是个女性,遇

害少过24小时。法医怀疑她可能遭电锯分尸,引领警方在附近一家锯木厂寸土搜查,可惜找不到相关凶器。

当天傍晚,一队蛙人潜入加冷河打捞却徒劳无功,后来发现河畔一株树上,吊着两个塑料袋,内里装的正是人头与双手。警方从左手金戒所刻的名字,确定了死者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