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年轻时曾考虑进入保险业,所以参加了为执业必须及格的保险考试,得以了解这个行业比较深入的原理。我记得,在那之前我对保险一知半解,相信很多读者也跟当年的我一样。

郑寒月读者10月1日在早报·交流站的投函《保险的意义何在?》中提到,公积金局应该主动调查投保人的健康状况。在当年病历资料尚未网络化的情况下,这个做法可能不太实际。不过,现在是大数据时代,个人病历相对容易取得,所以我觉得这是很好的建议。

公积金局10月1日在《联合早报·交流站》的答复也说,李悦的丈夫2013年因严重的健康问题住院,出院后不久向建屋发展局申请购买HPS保险。

据《联合早报》9月28日的报道,李悦女士的丈夫当年购买了家庭保障计划(Home Protection Scheme,简称HPS),他最近去世后,李悦向中央公积金局索赔,但当局以他当年没有呈报患有糖尿病和心脏疾病为由,拒绝理赔。

保险的最简单原理,就是社会人士共同付一笔小的费用,让这笔小钱变成大钱,用来支付这群受保人当中少数遭受人生巨变所需的费用,通常是死亡、大病、残障等状况。那些大多数幸运安稳度过一生的人,就无法得回自己所付出的“好处”。

我一直劝告身边的年轻朋友,保险一定要趁年轻健康时就购买,无论收入多少,因为这是必需品。我亲眼目睹身边的朋友仗着自己年轻力壮,或者嫌麻烦等借口不肯买保险,结果生病时的医药开销耗尽毕生积蓄。

发生这样的事,社会舆论会倾向于同情弱者,而弱者确实也需要帮助。在情,社会应该给予李悦一家人必要的关怀;在理,李悦的索偿是不合理的,否则会有更多人走制度的漏洞。

我们无法了解当年的状况,但当事人亲笔签下的文件是铁一般的事实,而公积金局说,如果他当时据实申报,就不会受保。李悦的丈夫当年不申报健康状况,是真的不知情,还是有其他因素,则无法得知了。

当年我接受保险训练的时候,导师一直强调,保险从业员的责任是帮助人们理解保险,投保以得到保障,而不是为了节省一点保费而不买保险。

保险业有一个原则,就是如果某个投保人已经患病,保险公司就不能接保单,或者投保人要付更高的费用。这是很重要的原则,否则健康的人就不肯投保,生病的人开始投保,保费就会上升,因为赔偿的概率提高了。这对那些年轻健康时投保的人来说极为不公平。

我也提一个建议,像李悦丈夫这类投保人,当局可以收取更高的保费,或者有某种折衷的方案,而不是完全拒保,这样人们比较愿意据实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