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台独”并非只有“李登辉台独”一种。通常认为,所谓“台独”就是主张以台湾(包括台澎金马)为范围,建立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从这个“国家”与中国之关系的视角看,“台独”可分为三种:一是台湾本来不属于中国——不论是疆土中国,还是中华民国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独立成国理所当然。笔者姑且称之为原本台独;二是台湾本来属于疆土中国,但现在要独立出来,可称为疆土台独;三是在大陆、台湾同属疆土中国的前提下,两岸关系如同东西德、南北韩,即台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同为主权独立国家,是为政治台独。
称李登辉为“台独教父”和其自我否认,并非孰是孰非的问题,而是双方对“台独”的定义不同。
李登辉为了台湾在和大陆政治谈判时有平等的政治地位,以及作为独立的国际法人参与国际社会的活动,“将两岸关系定位在国家与国家,至少是特殊的国与国的关系”。对于“特殊的国与国关系”——台湾官方的外文翻译是“一个民族、两个国家”,李登辉认为这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而并非搞“台独”。
2007年1月李登辉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我不是‘台独’,也从来没有主张‘台独’,很多人说我是‘台独的教父’,不过我的言论集,哪一篇强调过‘台独’?”还说,“两国论”并不是他的原意,他的说法是“特殊国与国关系”,这更不是什么主张“台独”。
主张和组织原本台独的人在两蒋时代就有。当时被政府抓获是要治罪的。现在台湾言论、结社自由,主张此类台独的人及组织都还有,但数量很少。台湾属于中国,史实清晰,在国际社会也少有争议,故主张此类台独的人并不能获得民众支持。
“台独教父”李登辉主张的是政治台独而非疆土台独,其“弟子门生”多数如此,但也有一些试图将台湾与疆土中国彻底分开的人混杂其中。将政治台独与疆土台独混为一谈,对二者一并否定,有把单纯主张政治台独的人推向疆土台独之虞。
从政多年、曾任台湾法务部长的现任台湾陆委会主委邱太三,2021年初上任后接受媒体采访时就说:“还不太清楚大陆对‘台独’的定义”。近日他在接受立法院咨询的时候说,不论是国际社会还是中国大陆,对“台独”的定义都不同,所谓民进党当年的“台独党纲”,或“台湾前途决议文”,甚至现在台湾民众的思维,每一个人对台独的基本定义可能都不太一样,这也包含了美国或中国大陆。
李登辉是北京认定的“台湾分裂势力的总代表”。李登辉主张的“台独”或称“李登辉台独”,表现形式如北京《一个中国的原则与台湾问题》白皮书所言,有“制宪”“修宪”“解释宪法”或“立法”等多种形式。
上世纪90年代,北京坚持“一个中国”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所以,李登辉主张“一个民族、两个国家”,就是主张“台独”。但新千禧年以来,北京将一个中国原则调整为“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疆土)中国”。《反分裂国家法》反对的也是台湾从疆土中国分离出去。一个中国原则的新表述,强调了北京和国民党具有共识的“两岸同属疆土中国”,但并没有因此否认“台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所以在目前,政治台独虽不在《反分裂国家法》的规范之中,却仍属反对之列。
“李登辉台独”是“政治台独”。李登辉为了台湾在和大陆政治谈判时有平等的政治地位,以及作为独立的国际法人参与国际社会的活动,“将两岸关系定位在国家与国家,至少是特殊的国与国的关系”。对于“特殊的国与国关系”——台湾官方的外文翻译是“一个民族、两个国家”,李登辉认为这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而并非搞“台独”。
疆土台独是北京划定的不可逾越的基础性红线。防范疆土台独是北京不放弃使用武力的主要理由。《反分裂国家法》中规定的“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此“中国”指的是疆土中国。北京也反复申明:老祖宗留下来的土地一分都不能丢。
政治台独和疆土台独是两个层次的问题。台湾是疆土中国的一部分是个事实问题,台湾民众的认同率高,国际社会也没有异议。而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是北京的主张,虽然有国际法理论的支持,但其逻辑推演及结论并没有得到国际社会的一致认同,所引用理论的正确性与适用性仍有进一步探讨之必要。
(作者是北京退休律师)
北京主张“反对一切形式的‘台独’分裂活动”。
与疆土台独相反的主张是“台湾是疆土中国的一部分”,但现在两岸的政治词汇中并没有“疆土中国”这个词。国民党有“两岸同属一国”之意,但如果说“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又有“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之嫌,因而也只说“两岸人民同为炎黄子孙”。民进党中的一些人试图使台湾脱离疆土中国,但也不敢公开表白或者激进实施,以免引发战火。
定义“台独”的话语权在北京。话语模糊有两种情况:一是说者自己也没搞明白;二是说者自己明白,但故意使用模糊语言。后者虽然给自己留下了解释的空间,却使受众无所适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