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超高住宅建筑也必须至少有两个逃生楼梯,以及两部配备紧急电源的消防电梯。发生火患时,新加坡民防部队可以使用消防电梯支援灭火行动和疏散居民。在疏散过程中,民防部队的首要任务是疏散受影响楼层,以及失火单位楼上两层的居民。如果须要疏散更多单位的居民,民防部队会与警方进行协调。

有关超高住宅建筑发生火患时的应对措施的更多信息,公众可参阅民防部队网站(www.scdf.gov.sg)上最新版的《民防紧急应对手册》。

此外,超高层住宅建筑(40楼以上)必须在每20层楼间加入避难层(refuge floor)。避难层必须自然通风,并由防火材料制成。这是一个安全区,居民可以在灭火行动进行时疏散到那里。住在较高楼层的居民,尤其是年长者、儿童和残障者,可以疏散到最近的避难层,而不是地面层。

谨答复《联合早报·交流站》于6月13日刊登的许振群读者投函《住高楼的火患隐忧》:

(新加坡民防部队 企业传讯处高级助理处长 陈邦祥中校)

近几年的住宅火患逐步减少,特别是从2021年的1010起减少到2022年的935起,减幅为7.4%。尽管有减少的趋势,我们仍鼓励公众了解在发生火患时应采取的措施,以确保安全。如果可能的话,他们可以帮忙灭火。如果火势扩大,他们应提醒其他人注意火患,并拨打995求助。然后,他们应使用逃生楼梯有秩序地疏散到地面层,或最近的避难层。除非有民防部队人员的监督,否则不应使用电梯。

新加坡的防火安全标准非常严格,所有住宅高楼都必须符合这些标准。这包括制定发生火患时的居民安全疏散措施,以及防止火势蔓延的措施。例如,每个住宅单位都是设计成独立的防火隔间,以防止屋内火势蔓延,并给居民足够的时间安全疏散。逃生楼梯等防火通道的设计,必须确保在发生火患时,能够有效地通风排烟。至于60米以上的住宅建筑,则必须安装湿式立管(wet riser)——一种长期注满水的管道系统,以便消防员在灭火行动中快速取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