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孩子懂事的时候,就已让他们了解大船不能沉的家庭理念。如果我这个掌舵人不幸患病或遇到意外等而丧失自理能力,家人都要保持理智,安排我住进疗养院、社区医院等,无须为此感到愧疚,更无须顾及亲朋戚友的世俗眼光。因为这无关孝道和情义,万不可让道德绑架自己而感情用事,不能为了照顾我而引起骨牌效应,一个倒下个个都跟着倒下,造成家这艘大船停滞不前甚至沉没。更何况住在疗养院有专人照顾,复原的机会也较高,家人还是可以适时探访慰问,在精神上给予支持,他们也可以专注打拼,努力奋斗,以支撑保护好家庭这艘大船。
“花无百日红,人无百日好”,妻子和我在小儿子出世不久后就己签署预先医疗指示(Advance Medical Directive)。这是一份法律文件,载明如果签署者已处于疾病末期且失去意识即将死亡,签署者不想接受特殊的生命维持治疗以延长自己的生命。
高龄母亲因冠病引发的肺炎和心力衰竭,一度使主治医生让我们做好心理准备。老母亲后来奇迹般度过危险期,顺利出院。期间,因为这起事件和间接引发的连串问题,让母亲的直属亲人心力交瘁,情绪更到达沸点。这种种让妻子和我更坚持早年的决定,以“大船不能沉,大树不能倒”的理念来维护家这艘大船。
为了让家庭这艘大船在遇上大风浪时,还能无阻地持续航行,我们也签署了持久授权书(Lasting Power of Attorney)。这也是一份法律文件,它让满21岁又心智健全的人自愿地委任一人或多人在将来授权人丧失作决定的心智能力时,代替自己处理有关个人福利以及产业与财务事宜。
孩子在成年后都被告知,我们签署预先医疗指示的目的,除了自己不想苟延残喘,主要还是不想拖累家人,不愿意看到家这艘大船因为自己而沉没。
妻子和我是大船的船长,如果其中一名船长倒下,就暂且让他上岸治疗休息,待恢复后再回到船上。另一名船长则在这期间专注于带领船员(孩子们)继续在海上乘风破浪前进。
俗话说“预防胜于治疗”,在做好“大船不能沉”的同时,也要做好“大树不能倒”的防范措施。身为家长的我们就像一棵庇荫子孙的大树。想要大树屹立不倒,唯一的途径就是在生理和心理这两方面不断努力,保持身心健康。
尽管每个家庭都各有不同,家家也或多或少有本难念的经,但是守护好家庭的心,天下的家长都是一样的。重要的是要懂得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自己能做什么,该做什么,就趁早积极去做,毕竟人有旦夕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