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的复原,不单需要病人本身的坚强、信心和毅力,更需要家属和社会各阶层通力配合,协助他们走上真正健康的光明大道。
酗酒精神病患者因酗酒而弄得一败涂地,痊愈后本应滴酒不沾,故此不宜当酒保及酒楼跑堂之类的工作。
例如病例A先生,家累重,日理万机,加上人事纷纭,诸多刺激,看不开,日久患上精神病。幸好发现得早,适当治疗,总算痊愈。在回返岗位前,医生嘱咐他静养一段时间,这期间资方照付他薪水,本来不应该有什么枝节,偏偏他老婆无知,不关怀体贴不打紧,见他没有异样,却天天呆在家里,就唠唠叨叨,吵到他心烦意乱。在这种不良环境中,谁能担保有一天不会旧病复发?
身为资深精神病看护,看过太多病例,并不是每个病人的生命都那么顺遂。
谁知半年后见面时,吓了一跳,只见他衣冠不整,蓬头垢面,目光呆滞,精神病再度复发,口袋仅存几十块钱。原来他虽有吃有住,工作时间却很长,什么都要做。有时货到,往往忙到三更半夜。没定时服药,更忽略按月前往复诊,打针领药,加上市井小流氓的嘲笑,加深刺激,精神状态很快就走下坡。
癫痫经常发作的癫痫精神病,发作时手脚抽搐,口吐白沫,最忌碰到水、火及运转的机械,所以不适宜当水手、救火员、操纵机器和爬高的工作。
家属不要以为病人好了,有工作,有吃有住,就等于没烦恼。家属理应和雇主取得密切联系,定期抽时间去看病人,替他开个有财路功能的储蓄户头,把60%薪金逐月存入银行,这是“饱带干粮晴带伞”,具有深长意义。
另一个病例B先生是王老五,教育水平低,出了院,父母虽然不靠他养老,不过他一日三餐和生活费,都得自己张罗,所以急切要找工作。家庭成员多,病发前相安无事,一知道他患过精神病,嫂嫂和弟媳就存有偏见,言谈间表示不欢迎他回到旧家。长辈介绍他到一家电器商店打杂,住公司楼上栈房间,解决了他的难题。于是精神奕奕,提着简单行李上班。
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疗的病人痊癒后,自然要回返社会,重过新生活。在进院治疗前,他可能已失业,也可能无所事事,精神病或多或少对他今后的适应能力有所影响:他或已不适合从事原有工作。所以当病人进院后,家属就要考虑到他的学历、能力、兴趣和身心的特殊情况,在他病情好转,逐渐复原时,替他留意或物色一份适当的工作,并给予适当的鼓励和训导,是必要的,而不是在他痊癒出院后才草率从事。
老实说,雇主不应该只晓得“取”,也应该不吝“予”,对于员工的福利,尤其是精神上有缺陷者,更应该谅解、同情和格外关照。几百块钱不代表一切,在当今人力市场,聘个普通工人,替他缴公积金都可能不只这个数目。如果他表现好,生产力高,和普通工人一样,何妨同样逐年酌量加薪?同时也给他买鞋袜新衣。
如果病人家境好,家人又通情达理,不急着要病人赚钱养家,而且病人有进取心,愿意学习新事物,大可从头学习一门新技艺,使他安心无忧,精神有所寄托,那再好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