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底,莫扎尼指责他们未经他的同意支取过高薪水,最终要求公司支付155万元(间接由他们支付)当作是偿还股东(莫扎尼的公司Group MMM)借给公司的贷款。2019年初,他们屈服于公司倒闭和个人破产的威胁,签下同意书以及修改股东协议,使对等的合资关系基本改变;如果没有偿还有关贷款,莫扎尼将能掌控公司82%的股权、温美玉和女儿被革出管理和董事职位、莫扎尼成为公司主席兼总裁,以及温美玉名号从公司品牌中删除等等。
但到2017年底,双方开始出现不和,莫扎尼要求公司在网站上说他是创办人,并把名厨温美玉和两名儿女是联合创办人的说法删除。温美玉最终与莫扎尼摊开来说,指他似乎打算改写公司的历史,但在莫扎尼的压力下,他们无奈退让。
义正律师事务所(TSMP Law Corporation)的律师(代表辩方)则呈词说,诉方寻求庭令买下全部股权的做法,是在滥用程序。一般上,在受压迫案例,是寻求压迫者以公正价格买下所有股权。而且,虽然多次提出解决方案,但不断被诉方拒绝,不肯谈判或协商。诉方多次坚持只准备考虑买下Group MMM所持股权,旨在以低估值把辩方挤掉。这怎能不是在骚扰辩方迫他卖出股权?业务上意见不和,并不表示诉方可以使用法庭程序把股东逼走。
根据起诉方,莫扎尼最初投资时同意并支持诉方对Violet Oon的发展愿景,即发扬Violet Oon品牌,并且不插手管理公司业务。Violet Oon名下餐馆随后多开了两三家。
根据法庭文件,双方是在2014年开始合作,莫扎尼投资75万元于温美玉名下公司Violet Oon Inc.以及提供40万元贷款,从而取得Violet Oon公司的50%股权。
此外,关键是所指的压迫者,是否有多数股权或法律有效的掌控权。诉方说在被压迫下签订的协议应该无效,但这和掌控权或多数股权无关。在签署2019年协议时,诉方在董事会可以三对一否决掉莫扎尼,而且没有任何证据显示莫扎尼作出胁迫或不当影响。这并不是小股东被欺压的案例。
2021年,温美玉和子女曾向莫扎尼提议买下他持有的Violet Oon公司股权,但被莫扎尼拒绝。2022年他们告上法庭。2023年4月,莫扎尼提议以800万元买下他们持有的股权,但诉方认为没有诚意,条件还包括诉方永远不得使用温美玉的名字和名号。
德尊律师事务所(Drew & Napier)的律师(诉方代表律师)呈词时说,他们(诉方)认为温美玉一生的工作和遗产受到威胁。莫扎尼让他们别无选择,只能启动这些法律程序来保留属于他们的财产。
本地娘惹菜名厨及美食家温美玉与公司股东闹拆伙的官司,星期一(7月10日)首日开审,揭露了双方之间多年的争执。温美玉和子女(诉方)控诉,他们被股东莫扎尼(Manoj M Murjani)欺压,后者企图掌控公司和抹杀温美玉多年的成就和贡献。
诉方寻求法庭判决,让他们买下Group MMM(莫扎尼)所持有的Violet Oon公司股权,否则寻求把公司清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