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影响建筑包括提供必要服务的重要设施如发电厂、水供设施和电信设施等,以及吸引人潮的标志性或大型建筑。

新法令也取代了保护区和保护地法令,并加强原有法令下约束敏感设施的条例。为避免被恐怖分子监控,未经授权在敏感设施进行拍摄和录影,包括高空摄影,都将构成违法行为。军营和出入境关卡等敏感设施的保安人员也有权查问可疑人物和检查其随身物品,或要求对方离开等。

杨莉明指出,政府将在宪报上公布评估准则,如超过10万平方公尺的总建筑楼面、位于指定规划区,以及用于商业、社区或混合用途等。符合条件的建筑将归类为“特别发展项目”或“特别基础设施”,内政部会尽早通知受影响业主。

国会昨天三读通过基础设施保护法案(Infrastructure Protection Bill),指定的新发展项目和现有建筑未来展开建造和翻新前,须在设计阶段就将建筑保安措施考虑在内。

取代保护区和保护地法令

基础设施保护法令赋予内政部更多权力,确保恐怖袭击风险高的建筑适当加固保安措施,让恐怖分子难以下手,并减少恐袭可能造成的破坏。

总理公署部长兼人力部和内政部第二部长杨莉明为法案提出二读时说,这样的做法在我国并非新举措,内政部目前已就选定的发展项目,同业者一起研究在设计中融入保安元素。

杨莉明强调,基础设施加强保安固然可有效减缓恐怖威胁,却无法完全杜绝这股潜在的危险势力。

她说:“恐怖主义的多面向威胁绝不是单靠任何一项措施或立法就足以解决的。每名国人都要有所担当,为保障国家的安全和安保尽一份力。”

杨莉明补充,由于“特别基础设施”是已建成建筑,当局会确保“任何额外要求是合理且实际的”。其他非“特别基础设施”,则只要评估显示有一定程度的恐袭风险,政府也有权指示这些建筑落实保安措施。内政部将委任一名总监负责执行新法令的要求。

“但是政府至今只能靠鼓励和劝说来推动这项工作,缺乏法律依据与基础。如今大环境的恐怖威胁越来越紧迫,政府认为有必要建立一套管制框架,才能更有系统地为新加坡的基础设施提供保障。”

共八名议员发言支持法案。黄国光(义顺集选区)询问赋予授权人员的权力是否有规章可循。杨莉明回应,辅警和保安人员除了将接受额外培训外,执行任务时会随身携带地图,显示他们可行使权力的指定周边地区,以避免发生纠纷。

国会

受影响建筑包括提供必要服务的重要设施如发电厂、水供设施和交通设施等,以及吸引人潮的标志性或大型建筑。这些建筑施工前,须征得内政部批准保安措施计划,并在工程完成后提交竣工证书,证明建筑已落实所需保安措施。

另外,《加强新加坡建筑安全指导原则》的检讨工作在进行中,预计明年初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