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是医学博士与法律硕士,英国牛津大学客座研究员)

美国、法国、德国、英国等西方国家也出现了蔓延趋势。要不要学习中国的防疫手段,成了一些国家讨论的要点。《纽约时报》评论说:“民主国家不会采用封城等这些侵犯个人权利的手段”“民主国家在对抗流行疾病方面具有制度优势”。果真如此吗?

由于医院收容病人能力有限,不能在第一时间将所有疑似患者都收入院,许多疑似患者被迫在城市里不断寻找医疗资源,这在客观上造成了城市内部人群的进一步传播,所以才有了后来快速建立方舱医院、火神山和雷神山医院的决定。前者用来收容轻症患者,重在将他们与未患病人群彻底隔离,减少进一步扩散;后者是收治重症患者的场所,重在治疗疾病。

2019冠状病毒疾病在中国暴发以来,中国政府采取了封城、建立方舱医院等一系列措施,疫情目前初步得到控制。疫情的焦点则转移到其他国家,韩国、日本、意大利和伊朗都出现了激增的感染病例,社区感染似乎不可避免。

中国政府能够在第一时间作出封锁武汉的决定,并成功实行,就是出于控制传染源的目的。其自身的政治制度、社会体系为政策顺利实行提供了条件,但不是政策制订的目的。

回到西方国家是否采纳封城这一措施的讨论,应当明确的一点是,基于国情的不同,机械式照搬是没有意义的。无论封城与否,也要号召民众注重个人健康,勤洗手,做好必要防护,提高个人的社会责任感,如有旅游史或任何不舒服要做好自我隔离。

抛开政治制度不谈,流行病学上控制传染性疾病的经典理论是“关键三部分”: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在病情暴发初期,在疾病的传染力相对较强、缺乏有效治疗药物及防疫疫苗、传播途径不甚明确的情况下,控制传染源似乎是不得已的唯一选项。

政府应当做好必要的社会和医疗资源调配,来积极地做好防疫准备。同时必须明确一点,病毒并不会因为意识形态之分而选择性感染,政策制定者也不应基于意识形态而选择某些措施。大敌当前,空泛地讨论意识形态,并没有太多实际意义,政策制定者必须有担当,务实地选择对社会大众最有效的手段。

封城被西方媒体批评为侵犯个人自由权利的措施,然而,在疫情迅速扩散的第一时间,如果因麻痹大意或担忧国家形象而在政策上踟蹰不前,造成疾病的进一步蔓延,恐怕也会遭国际媒体批评。如果用号召民众居家自我管理这一措施来代替,有效与否则完全依赖于社会民众的素质与责任感,其有效性恐怕会有很大折扣。

随着隔离手段进一步精确,这才在疫情控制上逐渐稳定了节奏,逐渐控制局势。某种程度上讲,封城只是控制传染源的开始,但手段略显粗糙,建立隔离医院和区分治疗的制度,则是更加精确的控制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