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局掌握我老伴的“养命钱”,我为老伴感到悲哀,感觉被所谓照顾老弱病人的政策给遗弃了。

去年10月,我太太不慎在家跌倒,脑部受损,昏迷不醒,送院急救后,虽然活了下来,但自此瘫痪,形同“活死人”,终日躺在床上,依靠仪器维持没有价值的生命。

我原本想向公积金局申请,从我太太的公积金户头提钱出来作为医药费,公积金局说我太太必须亲自去申请,或通过网上申请。由于我太太已瘫痪在床上,申请动用公积金的事只好作罢。

没想到,今年1月初,我到储蓄银行想从我太太的户头提取公积金局每月存入的退休金,却被银行告知当局并没有进钱。我们向公积金局了解,当局说因为我口头上告诉他们我太太生活无法自理,所以他们已经冻结她的公积金户头,我们感到震惊和愤怒。

当局说,冻结她的公积金户头,是为了避免她的退休金被盗用或进行任何非法活动。当局冻结她户头之前应查明真相,此举不但使我们蒙受不白之冤,也侮辱了我和家人的人格。

当时我们感到非常痛心和悲伤,也担心她日后的医疗开销。还好我俩有一点积蓄,每月也可以从公积金局领取退休金,勉强可以应付。

我们通知当局我老伴的病情后,他们要我家人请律师上法院申请庭令解禁。这对我和家人无疑是雪上加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