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的神秘性因祛魅而消解,现代人于是相信一切现象,都应当能通过理性得到解答(眼前的谜团只是证据还暂时不充分),不再接受“上帝旨意不可知”的教义;同时也因为失去了超越性和神圣性的权威,只能依靠自己作为意义的源头。这使得共善的基础落空,因为一人所谓之善,很可能是另一人所谓之恶。这种“道术将为天下裂”的存在状态,用泰勒的话形容,是世俗时代普遍存在“精神分裂的倾向”,现代人经常得面对来自不同价值体系的“交叉压力”(cross pressures)。
“上帝已死”,现代人还得在今世寻找可能已不存在的救赎。
世俗时代普遍存在“精神分裂的倾向”,现代人经常得面对来自不同价值体系的“交叉压力”。
得鱼忘筌
世俗化以及其所代表的价值,正是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的分水岭。韦伯的祛魅概念,生动概括了欧洲乃至世界历史是如何进入现代化的,但是世人日常存在的意识,如何能在短短500年间,从笃信神明到“上帝已死”,则是被誉为西方当代最优秀的思想家、加拿大哲学家泰勒(Charles Taylor)在其2007年出版、近900页的巨著《世俗时代》所要探索的问题。泰勒从五个方面,探讨前现代人和现代人“日用而不知”的思想方式和行为态度所发生的断裂。他指出,世俗性是现代人存在的普遍境况,是众人对世界所持有的共同想象,无论是信徒或是无神论者,都潜移默化地受其影响和制约。
根据加拿大哲学教授史密斯(James K A Smith)对《世俗时代》的解读,泰勒所勾勒的五大断裂分别是:万物意义的定义从外部世界内化到人自身;集体生活转化为重视个人隐私;生命的意义从追求永生到满足今世;对时间意识的改变;外部世界从丰富多层次的“有序的整体”(cosmos)单向化为“自然的宇宙”(universe)。这些断裂,使得世人在1500年时无法想象没有上帝的世界,而在2000年时却更普遍的对崇拜上帝感到犹豫不决。
(作者是《联合早报》言论组主任 yapph@sph.com.sg)
在一些国家已经实现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年代,再来讨论同性恋的合法与否似乎显得落伍了。但是印度最高法院废除禁止男同性恋性交的殖民地法条,再度引起本地关于类似法条(《刑事法典》377A条款)存废的争议。反对废除法条的论者,几乎都不厌其烦地先强调对同性恋者的同情态度,然后才提出自己反对废除的理由。一贯自诩不畏惧错误民意,坚持做出不受欢迎但正确决策的政府,这回也退到民意背后,表示要尊重社会多数意见——当前的民调,还是反对废除者略占上风。
377A存废的争议,生动地凸显了现代人身处“交叉压力”的困境,前述反对废除377A者不约而同地先强调对同性恋者的同情理解,正是这种“精神分裂倾向”的体现。由于对世界和生命缺乏整体性的意义,人们经常得按照自身的好恶,去决定在不同课题上的立场。所以我们看到拥抱进步观念的基督教牧师公开支持废除377A,也有不愿意放弃自己回教信仰的同性恋者。价值体系不再是人们必须俯首称臣的主宰,而沦为犹如超级市场的货架,人们推着手推车,根据自己的好恶,在货架上随手选择符合自己品味的价值。
小时候还被长辈警告,别在大树下小便、别手指月亮、别直视灵堂起棺……这些传统礼教文化的残留,对于不再迷信万物有灵的现代人,已经不起任何作用,他们生活里也就几乎百无禁忌。这是由于人成为主体,能自我定义万物的意义,所以现代人得以摆脱传统人际关系的约束,因为世界不再是个充满丰富意义的“有序的整体”,个人行为也不必受制于他人的观感,或可能被视为违反集体利益,因而更容易我行我素;加上个人生命无须再从追求永生中得到安顿,只要实现今世的幸福,所以人人都得以自行决定生命的意义,不必再符合一套基于共同文化假设所制定的价值等级——类似377A存废的争论因而难有共识。
这个困境使得当前关于377A存废的讨论,极有可能会在各方情绪激昂中走入死胡同。在这个意义上,更多的讨论并无法使真理越辩越明;但吊诡的是,理性辩论却又是世俗时代所珍重的价值,因为如果不能通过话语的冲突来取得妥协,化解矛盾,就只能通过比拳头大小的蛮力了——民调显示社会多数要保留377A,只是一种“多数暴力”的体现而已。就算“进步派”最终能取得过半数的民意,也不代表问题的解决,因为一方所谓的善,仍然是另一方所谓的恶。
这是世俗时代的必然景观。所谓世俗时代,虽然是根据欧洲历史演进所产生的概念,但是在西方主导世界历史数百年之后,很多西方概念其实也已经“普世化”了。世俗相对于神圣,是欧洲从宗教氛围浓郁的中世纪,历经文艺复兴、科学革命、宗教改革、启蒙运动等一系列孕育现代化的历史发展趋势,最后形成了韦伯所谓的“祛魅”——传统社会对于世间万物的神秘性、神圣性、魅惑力的敬畏,统统被自然科学的知识和理性所消解。在西方,这意味着政教合一体制的瓦解。19世纪西风东渐,中国人在推翻帝制后一并自我瓦解了礼教文化;连通过明治维新保教保种相对成功的日本人,二战前后也无法不因既有文化和社会的挑战压力而激辩“超越现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