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新加坡,文莱、老挝、马来西亚和菲律宾是签署新加坡公约的另外四个亚细安国家,马蒂呼吁更多亚细安成员国签署公约。

我国也以公约之名为橘红色的胡姬花命名,并由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和联合国主管法律事务助理秘书长史蒂芬·马修伊斯(Stephen Mathias)于昨天在活动上一起主持命名仪式。

论坛由我国外交部巡回大使许通美教授主持,他形容新加坡公约彰显了法治和多边主义的胜利。“我们必须自问,是要以武力治国还是要以法律、原则和规则来治理,就算这些机制目前不尽理想。”

他也在活动上肯定了联合国所扮演的角色,并指出新加坡公约是我国支持联合国落实目标的最新体现。

调解的作用与多边主义也是签署仪式过后所举行的论坛的主题。

出席签署仪式的国家都把新加坡公约作为当前形势下,多边主义的一种体现。经过近四年的努力,达成这么一个公约很不容易,这是多边的共识。中方来参加签署,也是表示对多边主义的一种支持。这也是我们作为第一批签署国,很重要的一个考虑因素……美国如果支持多边主义是好事,关键是希望他们能够在所有事情上都言行一致。 ——中国商务部部长助理李成钢

马蒂说,调解是解决纠纷的基本途径,而新加坡公约结合了国家、区域和全球力量,并涉及政治、经济和社会等领域。

“冗长的商业纠纷可严重干扰一般的商业运作,它们损毁声誉、令股价受挫也导致企业更难筹集资本,同时影响雇员、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信心和士气。”

中国法官薛捍勤是论坛的另一位主讲者。她说,第三方的调解须建立信心,当务之急是建立发展中国家这方面的能力,让它们也能参与和平解决纠纷的进程。

他从商界的角度出发,表示多边主义和国际贸易让商业取得繁荣,而就算是在环境可持续方面,也需要各国携手进行。

从菲律宾的角度来看,调解是亚洲人,特别是菲律宾人的特征。我们都会尽可能先友好地解决纠纷,不得已才诉诸法律程序。然而,人们对于调解所产生的任何协议是否能真正落实或执行存在疑问,特别是如果当事方属于不同的司法管辖区,涉及跨境交易,执行协议可能很困难。这就是为什么这份公约非常实用,因为它提供了法律框架。 ——菲律宾司法部长格瓦拉(Menardo Guevarra)

淡马锡国际首席执行长的狄澜(Dilhan Pillay)在同一场论坛上肯定调解的重要性,指出调解有助涉及纠纷的各方透过第三方来解决问题,不至于伤感情。

建于11世纪的柏威夏寺(Preah Vihear)多年来都是泰柬争执的中心,就算国际法庭1962年裁决柏威夏寺归柬埔寨所有,泰柬双方仍声称拥有该寺四周的土地。两国2011年再次上了联合国的海牙国际法庭,而亚细安其他成员国,特别是时任轮值主席国的印尼积极从中调解以确保局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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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昨天也与联合国签署了备忘录,以设立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学院,推动全球对国际纠纷解决工具的发展、理解和使用。

李显龙总理昨天(8月7日)在签署仪式上致辞时提出这点。他说,调解提供更大的灵活度与效率,成本也相对低,能让企业受益,而新加坡公约有助推进国际贸易、商务和投资。

印尼外长:调解与诉讼 两个解决纠纷途径相辅相成

受《新加坡调解公约》约束的签署国必须执行在有关框架下达成的调解协议,这项公约连同国际仲裁协议《纽约公约》和《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将形成完整的国际争议解决执行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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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前外长马蒂在这场题为“世界演变中的多边关系、国际合作和法治”的论坛上,以泰国和柬埔寨在2011年因柏威夏寺周围地区的主权纠纷为例,说明调解与诉讼两个解决纠纷的途径不是相互抵触,而是相辅相成的。

李总理说:“我们幅员虽小、人力有限,也没有天然资源,但我们会竭尽所能做出贡献。”

他强调:“同样的,多边主义与个别国家对自身国家或区域的关注是没有抵触的。令人遗憾的是,很多地方正面对缺乏领导力的问题,这甚至威胁到外交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