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在闺蜜接到儿子后,和他们一起去吃午餐,再回到闺蜜的家。这时,被告又以同样的理由让闺蜜登入银行账号,再把手机交到她手中。

被告是现年33岁的阮氏美香(Nguyen Thi My Huong),她星期四(5月2日)承认一项抵触滥用电脑法令的罪行。

闺蜜没有多想,直接用手机登入银行账号后,就把手机交给被告。被告接过手机,发现闺蜜的银行户头内有超过20万元,心中产生歪念。

见闺蜜的银行户头内有逾20万元,越南女心生歹念,借故让闺蜜登入银行户头,随即把里面的18万元转给自己,同天拿着其中的16万到赌场搏杀输光,被判坐牢15个月。

当两人在校外等待时,被告称自己换了一些银行账号的资料,请闺蜜登入她的银行账号,想从闺蜜的银行账号查看自己的账号,确定自己之前的更换是否已落实。

紧接着,被告拿着闺蜜的16万元到金沙赌场搏杀,其余的2万元则拿去还债以及赎回自己之前当掉的首饰。

这次,被告偷偷把闺蜜户头内的18万元转进自己的银行户头,不久后就离开闺蜜家。

被告至今都没有把钱还给闺蜜。

受害人是被告认识约八年的闺蜜(42岁),两人每个月都会见面几次,关系要好。

2022年8月8日早上10时许,被告到闺蜜的家找她,随后再一起去学校接闺蜜的儿子放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