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还称世界各地的恋童癖者或许都已从网上下载并滥用这些照片。
男方称他在今年6月尾,于社交媒体上看见一个账号上传了女儿对着镜头双脚张开的照片。照片经过处理,用贴图遮盖女儿的私密处。在账号上,也有女儿躺在一陌生男子怀里的照片。
此外,针对女儿的探视安排,他指前妻在没有通知他的情况下,和他的姐妹商谈,更换日期等。
法官:发现照片的时间点可疑
法官指男方发现照片的时间点可疑,而指前妻阻碍他探视女儿,也没有呈上证据。
另外,男方也指前妻在他接见女儿的过程中刻意刁难他。他称前妻明知他和姐妹关系不好,还把女儿交给姐妹,导致他得多花半小时到父母家接女儿。
男方认为前妻疏于保护女儿,让他人为她拍下不恰当姿势的照片,也立即要求对方从网上删除这些照片。
法官最后在考虑了双方的说法和证据后,驳回男方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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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男方指控前妻阻碍探视,但却没有提交证据。反之,前妻却提供了许多聊天记录,提醒他探视时间,告知他女儿毕业典礼,也问他是否会参加等。
前妻解释,照片是女亲戚上传的,女儿身边当时都是亲友,女儿并没有感到不适,且照片早在两人办离婚前已经上传到账号,男方没有证据证明他事后才看到照片。
法官同意前妻的说法,指照片早在两人办离婚的几年前就已经上传,男方为何如今才看到照片,当中疑点重重。
再来,针对探视女儿一事,请家人帮忙是一向来的安排,男方甚至有时还忘了探视时间,她都会提醒他。
不料,在法官对离婚附属事项做出裁决的约七个月后,男方提出两个理由,申请拥有女儿的照看权。
根据家事庭判词,这对夫妻在2015年结婚,育有一名八岁的女儿。男方在2023年申请离婚,同年取得临时离婚令(Interim Judgment),法官也针对离婚附属事项(ancillary matters)作出裁决,包括女方拥有照顾和看管女儿的权利,男方则得以探视女儿。两人今年已完成离婚手续。
结婚八年后离婚,男方却在临时离婚令以及附属事项已有裁决的七个月后,针对在社交媒体上看到的一组“不雅”照片,指女方没能照顾八岁女儿,申请成为女儿的看护人,结果遭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