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求情时说自己悔不当初,愿意花余生忏悔,也说他很爱自己的孩子,不会再犯,恳求法官从轻发落。

受害人是被告的情妇(29岁),案发时与被告和被告的妻子(42岁)同住在一个屋檐下。

享齐人之福,火爆男与妻子和情妇同住一个屋檐下,结果因情妇无视他说话,气得扇巴掌还拿菜刀架在她脖子上,恐吓要砍她,最后妻子挺身而出救情妇。

受害人当时吓哭了,担心自己的安危,不敢做出任何反应。被告的妻子见状立马介入,把被告推开。

当时,被告和受害人说话,但受害人不理他,两人因此吵了起来。被告就觉得受害人没礼貌,一气之下掌掴受害人,再到厨房拿了一把28公分长的菜刀,架在受害人的脖子,恐吓说会砍她。

37岁的被告默哈莫安华面对三项包括恐吓、蓄意伤人和抵触防止骚扰法令的罪行。他日前承认其中一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被告随后把刀放回厨房后离开。

法官最终判他坐牢七周。

事发两天后(12日)的晚上8时许,受害人与社工会面讨论经济援助事宜时,提到自己遭被告家暴,称被告拿刀恐吓她。社工闻之报警。

调查揭露,今年10月10日晚上11时许,受害人、被告和被告的妻子都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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