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将对诈骗的肇事者依法处理。警方也提醒公众,为避免卷入罪案,应拒绝让其他人使用自己的银行户头或电话号码。
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一(7月24日)发文告说,商业事务局及七大警署从7月7日至7月20日展开为期两周的执法行动,共有421名男子和203名女子,因涉嫌参与诈骗或充当钱骡被调查,他们的年龄介于16岁至7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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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执照的情况下经营任何形式的付款服务,一旦罪成,嫌犯可面对最高罚款12万5000元或坐牢不超过三年,或两者兼施。
嫌犯目前在欺诈、洗钱、无执照提供付款服务的罪名下接受警方调查。
调查还在进行中。
这些嫌犯涉及的诈骗案多达2600多起,主要包括求职诈骗、网络爱情诈骗、电子商务诈骗、借贷诈骗、冒充政府机构官员诈骗和投资诈骗,受害者因此蒙受逾2100万元的损失。
警方展开为期两周的执法行动,624人因涉及不同类型的诈骗案或充当钱骡,正在协助警方调查。调查显示,这些案件导致受害人蒙受逾2100万元损失。
根据刑事法典第420节条文,诈欺罪名若成立,可面对最长10年监禁和罚款;洗钱罪成可面对监禁最长10年或罚款最高50万元,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