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蓝国庆律师受访说,由于男子的行为或对人造成恐慌,因此或触犯防止骚扰法令。
他形容,男子大约20来岁,身材高大,皮肤黝黑,当时背着一个背包,右手提着一个红色的纸袋。
根据防止骚扰法令,任何人蓄意传达带有威胁或侮辱性的信息,引起他人恐慌或焦虑,可被罚款最高5000元,或坐牢最长六个月,或两者兼施。
热心读者谭先生(52岁,保安)拨电《新明日报》24小时热线通报,指一名男子穿着一件背面写有“炸了新加坡”(Bomb Singapore)字眼的上衣,在地铁站隧道走动。
由于他当时正在上班的途中,因此拍了照片后,便离开了。
男子身穿“炸了新加坡”字眼的衬衫,在欧南园地铁站隧道走动。受访律师表示,男子的行为或引起恐慌,触犯防止骚扰法令。
“男子或许没有意图,但在大庭广众之下,穿着‘炸了新加坡’的衣服,让人心里感到恐慌。”
这起事件发生于昨天(1月16日)早上7时15分许,地点是欧南园地铁站的隧道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