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院法官莎莉娜告诉葛米星,他超速的行为不仅会危害自己的生命,也可能殃及儿子的性命。
(早报讯)本地谐星葛米星超速驾驶,车速达每小时131公里,被判罚款800元及吊销各级执照三个月。
他继续说:“我不是个每天这样开车的鲁莽驾驶的司机,只是想让儿子听一听那声音。”
葛米星承认罪行后,在庭上解释,称他在开车去儿子实习的公司接他放工的途中,听见车子发出“拍打”的声音。
他说,他想让儿子帮忙确认车子真的发出怪声,可这才发现车子的车速必须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才会发出那“拍打”的声音,“没想到车速竟然已经达每小时131公里”。
现年56岁的葛米星(Gurmit Singh)承认一条超速驾驶的罪状,指他于今年4月12日晚上9时30分,以每小时131公里的车速,行驶在兀兰12道往实里达快速公路(SLE)的方向。该路段的车速是限制在每小时7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