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宏志强调,要防止只有制度、没有动作,深化提升行动实施以来尚未开展该项工作的企业,原则上都要在年底前真正行动起来。同时要防止简单以调整退出比例划线、搞“一刀切”,真正体现强激励硬约束。
根据证券时报网报道,中国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王宏志星期五在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2024年第三次专题推进会上作出以上表述。
中国国资委星期五(9月27日)提出,到明年,国有企业必须普遍推行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
王宏志说,要清晰界定“退出”标准,用好绩效考核结果,进一步规范退出的情形,不能用违法违纪、到龄退休、主动离职等替代业绩考核不合格的“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