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法委机关报《法治日报》8月16日刊登了一篇有关公摊面积制的报道,展现中国民众在公摊面积制下面临的困境和乱象,一度使得公摊面积制再次成为网民讨论焦点。

内蒙古住建厅还称,鉴于以建筑面积作为商品房销售的计价依据已实施多年,并且已有法律法规确认,如果改革计价依据,首先必须修改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明确套内建筑面积的概念及计价方式,做好宣传、普及和解释论证工作,设置合理的过渡期,以实现计价依据和标准从建筑面积向套内面积的平稳过渡,因此实施的难度较大,周期较长。

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8月24日发布的消息,住建厅近期就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委员王凤华《关于规范房屋“公摊面积”的提案》作出答复时称,“我厅将取消‘公摊面积’的建议列为近期亟需修订的立法项目建议上报住建部。”

内蒙古住建厅称,目前全国在商品住宅的交易和确权中普遍以共有建筑面积为标准,公摊面积确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广大购房者对分摊的公共建筑面积的合理性、准确性缺乏专业了解,也不能直观的了解实际套内面积,且公摊面积因项目不同存在差异,造成消费者的质疑和矛盾纠纷。

内蒙古住建厅说,委员提出的在商品房交易中使用套内面积作为计价依据,对防止出现公摊面积无序增加,减少购房过程中的矛盾纠纷,维护老百姓切身利益具有积极的作用。

因此,内蒙古住建厅将取消“公摊面积”的建议列为近期亟需修订的立法项目建议上报住建部。

公摊面积制在中国已沿用数十年,取消的呼声也从未停歇,在中国全国两会上也屡次有委员就此提出提案。

内蒙古住建厅决定,将政协委员取消“公摊面积”的建议列为亟需修订的立法项目建议上报中国住建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