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员祖安清心(丹戎巴葛集选区)在发言时指出,尽管修法是基于公众利益,但她担心这会成为先例,使投资者误以为到这里投资时,须要考虑潜在的法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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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为了阻止特定的收购申请而修改法律,可能会引发投资者的不安。“政府应尽量依靠现有法律来评估交易的监管审批,以向本地和海外投资者表明我国的监管框架是稳定的。”
他说:“虽然政府有权界定公众利益并给予保护,但在这种性质的交易中,明确说明什么具体构成公众利益是很重要的。否则企业将不清楚哪些行为可能引发干预,这会在监管过程中引入商业风险。”
连荣华(武吉班让区)持相同看法,他呼吁政府重申新加坡作为投资友好型枢纽的地位。他以多年来,像莱佛士酒店等许多本地公司都被外国企业收购为例说:“作为全球商业枢纽,新加坡不可能完全阻止公司所有权的变更。这些变更是企业价值实现和最大化过程的一部分。”
官委议员李坚辉同样呼吁,在必要的政府干预与保持商业透明度之间,取得谨慎的平衡,确保法规不会无意中阻碍合法的商业活动或创新。
议员:为个案修法 或引发投资者不安
连荣华也呼吁确保包括职总合作社的社会企业与企业在竞争激烈,但包容的商业环境中共同运作。他说,社会企业在商业企业未能覆盖的领域填补了空白,有助于稳定通货膨胀、生活费,以及推出更实惠和包容的产品。它们在冠病疫情期间,就保持价格可负担得起和遏制牟取暴利。
保险(修正)法案星期三(10月16日)在国会进行二读辩论,16名参加辩论的朝野议员中,大多数支持通过法案以提供法律依据,让金融管理局日后处理来自保险合作社或同合作社有关保险公司的收购申请时,考虑文化、社区及青年部的意见。不过,他们大多数也在发言时呼吁政府在考量公众利益的同时,维护新加坡商业枢纽的地位。
针对政府修法,前进党非选区议员潘群勤认为,《1996年保险法》第26和27条文已赋予金管局充分的酌情权,允许基于财务审慎之外的因素否决收购案。
她说:“新加坡必须维护我们作为一个开放、透明、以规则为基础城市的声誉,并继续支持商业发展,欢迎外来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