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振华星期五(8月18日)下午在住家接受媒体访问时说,他尊重委员会的决定,但无法接受这个结果。“我认为这是个不公平的决定。”
至于会否转而支持其他候选人,吴振华说他对另外三名候选人并不熟悉,也就很难说会支持哪一方。
他眼泛泪光地说:“走这条路是很困难的,因为我没有政府的支持,我也没有政党所谓的盖章,我是单枪匹马……我吴振华已经全力以赴了。”
吴振华受访时说,他是同时管理五家公司,同时握有五家公司的股东权益,并同时取得五家公司的盈利。他认为,这样的运作,同经营持有五个子公司的控股公司应该是一样的。
他也发布书面声明说,他的法律和财政团队提呈了充分理据,表明他在管理这五家公司的经验和表现,已经达到所需的股东权益和盈利要求。不过,委员会驳回了这个论述,不认为吴振华在这些公司的经验可等同于管理有5亿元股东权益的单一公司的总裁经验。
吴振华在8月4日提交总统候选人合格证书申请表格后,召开记者会公开他所掌管的五家公司过去三年来股东权益合计达到15.21亿元,平均每年5.07亿元。这五家公司每年都有盈利,他也是每家公司最高级别的执行人员。
“总统选举委员会对参选资格进行了非常狭窄的诠释,而且没有解释决定背后的理由。”
他认为他没有辜负支持者,是决策者辜负了支持者。“正因为我是如此独立,他们知道我要是进了总统府,我会为民效劳,我会从不同的角度看事情。这也是为何结果是今天这样。”
问及日后会否再竞选总统,已投下许多钱准备好各种竞选物资的吴振华说,还需要时间消化目前的情况,再从长计议。“太快做决定也不一定是好的。”
即使被记者追问,吴振华始终没有点明他所说的“他们”是谁。
吴振华是在宪法第19(4)(b)节条文下申请合格证书。这意味着他希望总统选举委员会评估他投资管理的公司在各方面能否比拟一家拥有5亿元股东权益的公司。
谈及通往总统府的道路就此终止,他说虽难过,但不后悔表明参选意愿。
总统选举委员会以“不能将五家公司的股东权益合计”为理由,驳回企业家吴振华的候选人合格证书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