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显示,被告的八名同伙涉及为外国犯罪团伙提供洗黑钱服务,包括提供银行户头接收和转账款项,被告跟同伙是朋友关系。
当时被告称只会帮一次,表明不想要卷入他们的非法活动。
被告在去年1月13日,就转账记录遭警方问话时,谎称是代陌生人提取款项,还撒谎说他按照指示把5万1090元的现金放入白色塑料袋,将其放置在海格路熟食中心的马桶后方。
被告和同伙于12月29日分别到三个地点取出款项,再分道扬镳,但被告后来又接到电话,同伙称需要他再帮忙一天。
《新明日报》早前报道,新加坡警察部队于2021年12月8日至今年1月19日之间,接获了768宗关于华侨银行钓鱼短信诈骗的报案,损失金额达1280万元,并在去年2月逮捕了16人,其中包括被告和八名同伙。
在同伙的安抚和劝说下,被告最终同意当晚和隔天再提取现金和申请额外的银行卡,提供给同伙接收款项。
早前,同伙曾提议被告帮他们当跑腿到提款机帮忙提取赃款,但被告拒绝。不过,到了2021年12月28日,同伙紧急需要银行户头接收钱,于是联系被告帮忙接收和提取3万元。
警方为此浪费八个小时查阅电眼,以确认被告没有到小贩中心,被告事后承认为了保护同伙而撒谎。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3年4月20日的《新明日报》。
承认为护同伙撒谎
现年19岁的被告星期三(4月19日)承认一项提供假资料的罪状和抵触一项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令。他被指涉及华侨银行钓鱼骗局,跟外国犯罪团伙合作,为他们提供洗黑钱的银行户头,以及当钱骡,短短三天内接收和领出8万5220元的赃款。
由于被告干案时未满18岁,根据儿童与青少年法令,媒体不得报道被告的名字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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