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指被告郑明彦(19岁)在犯案过程中扮演关键角色,他负责更换银行户头的登入资料,并测试能否顺利转移户头款项。由于早前犯下纠众闹事等罪行的郑明彦是在缓刑监视期间犯下骗案,控方因此吁法庭谕令当局准备评估报告,考虑判他进入青年改造所。

警方展开调查后,在2月份逮捕了16人,包括郑明彦与他的七个同党,分别是孔嘉权(19岁)、林凯泽(21岁)、苏俊炎(20岁)、凯鲁丁(20岁)、梁俊贤(19岁)、白勇容(19岁)以及一名17岁少女。由于案发时少女未满18岁,媒体不可报道她的姓名。梁俊贤已认罪,去年7月被判入青年改造所一年。(人名译音)

(早报讯)参与华侨银行钓鱼骗案的另一名青年认罪,他承认与七名同党一同提供银行户头资料给海外犯罪团伙,让后者利用这些户头来接收约60万元的犯罪所得款项,青年自己则从中赚得1400元。

前年12月至去年1月之间,本地发生多起针对华侨银行客户的钓鱼短信诈骗案,警方共接获768份相关报案,损失总金额高达1280万元。华侨银行之后向受诈骗案影响的客户发放善意的全额赔付

郑明彦星期三(1月4日)在国家法院承认一项抵触贪污、贩毒及其他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以及一项抵触有组织罪案法令(Organised Crime Act)的控状,案件展期至2月2日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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