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也称,永康坊的房子是唯一可以变现偿还前妻款项的房地产,但三司说,男方可用他的三个房地产贷款,而他拥有上市公司和家族公司的股票,家族公司的房地产和股息都非常可观。
2020年2月,三司原判男女方分别可得85%和15%的婚姻资产,但考虑到男方拒绝全面披露个人资产,因此将分配比例调整为75%和25%。
拥有千万元身家的医生,被令半年内偿还前妻约230万元,可是他在庭令发出20个月后,向终审法院提出多项申请,包括要求减少偿还前妻的款项和豁免相关的3%利息、把前妻应得25%的婚姻资产减至15%等。三司最后驳回医生的全部申请,还严厉谴责他滥用司法程序,浪费法庭的时间和资源。
医生声称,为了支付前妻,他得卖掉永康坊房子,但冠病期间难卖房,房子拖到去年2月才以240万元贱卖,这比350万元的估价少了110万元,所以前妻须承担110万元“亏损”的25%。
男方称因受疫情影响,他花了许多时间才卖掉永康坊的房子,所以相关利息也应豁免,才能与政府提供的冠病援助框架政策“一致”。
扣除女方个人名下资产的110万元,三司令男方付女方230万元,以及从2018年12月算起的3%利息,直到缴清为止。
男女双方于1990年结婚,育有一女两子,年龄介于24岁至29岁。两人拥有总值1370万元的婚姻资产,包括多个海内外房地产。
不过,由上诉庭法官朱迪柏拉卡斯、高等法庭上诉审判庭法官洪素燕及吴必理组成的三司认为,由于350万元的估价是男方自己提供的,三司因此无法接受其解释,认为这只是医生在推托,因为他当初是可以要求时间找人进行“专业”估价的。
三司说,诉讼必须有个终结,冠病情况只是男方为了达到私利而找的借口。“不论男方是否满意裁决,诉讼必须有个了结,否则女方也会提出申请,设法游说法庭检讨判决。”三司提醒男方,涉及判决款项的法定利息是5.33%,但为了平衡男女方的利益,三司决定减至3%,并指男方“只从自己的角度看问题”。
医生也投诉三年多前提呈房子估价给法庭时,房地产市场正好处于剧烈波动期,他因此无法提供较好的估价。
男方要三司令前妻割让上海一个房子的权益及公司股票等申请,也全被驳回。
这也意味着,男方可分得约1000万元,女方约340万元。
三司指出,一旦分配婚姻资产,房地产价格或上或下,都由持有房地产的一方承担。“永康坊房子价值如果提高了,相信男方也不会自愿付前妻更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