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称以为是大女儿主张卖房,害他无家可归而动了杀念。他在被同居女友赶出家门后,决定执行计划,越堤来新加坡刺杀女儿,两轮攻击导致女儿身中17刀。

砍伤女儿后,被告逃离现场欲投靠儿子不果,在加基武吉4道的咖啡店遭警方逮捕。

法官表示需要时间考虑判刑,案展本周五下判。(人名译音)

控方说,被告显然是预谋干案,计划多时,还准备了字条留下遗言,而他手法凶残,根据医药报告,苏雪莲的伤势严重,可危及性命。

去年1月16日,被告被同居女友赶出家门,无家可归的他决定来新杀死大女儿后再跳楼自尽。

虽然苏雪莲如今已康复,但根据她的身心创伤报告,她事后都避开案发地点,在巴士车站等厂车时也不敢坐下,认为站着比较容易逃跑。控方建议法官判被告坐牢至少16年。

辩方律师则说,被告是个孤独又受辱的父亲,被儿女赶出家门,被迫露宿街头。此外,被告已65岁,若坐牢16年,无疑等于终生监禁,恳求法官看在被告选择认罪以及没有前科,判他坐牢10年。

这起血案发生在2020年1月17日清晨5时零5分,地点是马西岭巷第15座组屋旁的巴士站。

警方在被告身上找到用来刺伤女儿的刀,还有他写着孩子不孝的字条。他称他本想带着字条自杀。

案情揭露,被告有三个女儿和两个儿子,妻子于1992年病逝,而他和孩子们的关系疏离。

被告遭女友赶走后 无家可归萌生杀意

由于被告是破产人士无法购屋,大儿子苏志胜当年又未满21岁,他便以大女儿的名义于2000年在新山柏伶花园(Taman Perling)买房,大儿子负责缴付房贷。

2019年3月,被告的孩子决定把房子卖掉。被告知道后,认为是大女儿的主意害他无家可归,还生气她不给他生活费,因而萌生杀意。

被告认为卖房是大女儿的主意,害他无家可归,还生气她不给他生活费,因而萌生杀意。去年1月16日,被告被同居女友赶出家门,无家可归的他决定来新杀死大女儿后再跳楼自尽。

现年65岁的马来西亚籍男子苏亚三(罗厘司机)昨天在高庭承认一项企图谋杀罪,并同意将持有危险武器的罪名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伤者是他的大女儿苏雪莲(42岁)。

隔天凌晨被告骑着电单车来到新加坡,看见大女儿独自走向巴士车站,立即冲向前攻击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