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院法官莎莉娜告诉葛米星,他超速的行为不仅会危害自己生命,也可能殃及儿子的性命。葛米星回应明白罪行,并且后悔超速驾驶一事。
现年56岁的葛米星(Gurmit Singh)承认一条超速驾驶的罪状,指他于今年4月12日晚上9时30分,以131公里的时速,行驶在兀兰12道往实里达快速公路(SLE)的方向。该路段的车速限制是每小时70公里。
他向法官求情说:“我不是个每天这样开车的鲁莽驾驶司机,只是想让儿子听一听那声音。”
葛米星事后也在个人的社交媒体上道歉说:“我只想说声对不起,我希望能做得更好”。
本地艺人葛米星超速驾驶,车速达每小时131公里,昨天被判罚款800元及吊销各级执照三个月。
葛米星认罪后在庭上解释,他当时开车去儿子实习的公司接他放工,途中听见车子发出“拍打声”。他想让儿子帮忙确认车子是否真的发出“拍打声”,这才发现车速必须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才会发出那声音,“没想到车速已经达每小时131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