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碳化咨询小组提出涵盖四大方面九项建议

海事局和DNV也计划为有意使用氨燃料(nitrogen)的船主举办工作坊,为他们解答关于这个零排放燃料的可行性和定价等方面的疑问。

由30名海事业代表组成的海事业去碳化国际咨询小组,已就我国海事业减碳的课题向政府提出建议报告,其中一项建议就是设立海事业去碳化中心。

联合领导咨询小组的新加坡海事基金主席包文刚(Andreas Sohmen-Pao)指出,这些建议涵盖不同领域,缺一不可。

外交部兼交通部高级政务部长徐芳达昨天出席备忘录签署仪式时指出,海事局还未敲定中心的确切地点和启用日期。

新加坡海事及港务管理局将与业界伙伴携手拨出1亿2000万元在本地设立海事业去碳化中心,进一步推动我国海事业的绿色环保计划。

徐芳达强调,去碳化对海事业来说是个重要的长远目标,想要达到最佳效果,就必须确保政府、私人领域以及员工展开劳资政方面的合作。“与此同时,我们也要对新的科技方案保持开放态度,不断实验和测试。”

外交部兼交通部高级政务部长徐芳达说,海事局还未敲定中心的确切地点和启用日期。但他强调,去碳化对海事业来说是个长远的目标,想要达到最佳效果,就必须确保政府、私人领域以及员工展开劳资政方面的合作。

为了进一步推动海事领域的减碳工作,海事局也与淡马锡签署合作备忘录,下来会共同探讨港口业务与发展能如何去碳化,以及使用低碳方案或其他海洋替代能源的可行性。它们也会研究是否能减少海事业在国际和区域供应链不同阶段的碳排放量。

我国政府和私人领域也在探讨多项可促进绿色环保的项目。

海事局昨天与BW环球航运集团、胜科海事集团、东方太平洋航运、海洋网联船务公司、挪威船级社基金组织(DNV Foundation)及必和必拓集团(BHP)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成立新基金。

“尝试减少碳排放量时,若没有制定好的机制,可能就会走错方向。缺乏资金,则可能无法承担去碳化的成本。所以这些不同元素必须结合起来发挥协同效应,再加上利益相关者的合作,才能真正实现去碳化的目标。”

咨询小组在报告中共提出涵盖四大方面的九项建议。这四方面分别是:统一碳核算等方面的标准、展开多项试验并采纳新的解决方案、制定绿色环保融资机制,以及加强本地、区域和国际的合作。

该中心也会连同我国海事业能源与永续发展卓越中心,与持有相同目标的国际中心展开合作,包括马士基·麦凯尼·穆勒零碳航运中心(Maersk Mc-Kinney Moller Center for Zero Carbon Shipping)。

例如,海事局和东方太平洋航运正考虑在新加坡港口试用生物燃料添加方案,蚬壳东方贸易则在探讨改用电动渡轮载送员工往返毛广岛(Pulau Bukom)。

“不过更重要的是要在中心启用前,先着手进行其他方面的工作,例如与高等学府和研究机构的合作项目……中心启用后,就能把所有相关工作更好地集中起来,促进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合作,同时吸引更多合作伙伴加入。”

根据海事局文告,每名合作伙伴会各拨1000万元,除了用来建造这家新中心,也会资助相关的研究和科技发展项目,以及与高等学府和研究机构的合作项目。海事局也会拨出6000万元,使基金共筹得1亿2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