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网站“网络公民”被指刊登指责“最高级别官员贪污”的文章,内容有损新加坡内阁成员声誉,网站主编和文章作者分别被控刑事诽谤,其中文章作者昨天通过代表律师在国家法院以本案涉及的宪法诠释问题,申请将有关问题移交高庭审理。

控方表示,公司、政党甚至是社团都拥有名誉,也自然可以遭受毁谤,辩方的论述缺乏根据。

控方反驳说,辩方在企图利用宪法语言来争辩一个简单的法律问题。

拉维律师提出的争论点是内阁是否能被毁谤。他说,内阁不是单个的人,不具备情感情绪可感受名誉受损,假如要把内阁包含在诽谤指控里,那就需要高庭来释宪。

撰写文章的作者迪科斯塔(De Costa Daniel Augustin,36岁)也一并被控刑事诽谤。此外,他也面对一项未经同意,使用“Sim Wee Lee”的电邮账号发送电邮,触犯滥用电脑法令的罪状。

本案暂定明年1月开庭审理。刑事诽谤罪一旦成立,可被判坐牢长达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擅自使用他人电邮账号,触犯滥用电脑法令的的刑罚是罚款不超过5000元或坐牢不超过两年,或两者兼施。

许渊臣与迪科斯塔昨天一直在庭上听审,并一起离开法庭。

“网络公民”(The Online Citizen,简称TOC)主编许渊臣(37岁)去年9月4日批准在“网络公民”网站刊登署名“Willy Sum”的一封标题为“谢健平面簿贴文的启示”来函,内容指责“最高级别官员贪污”。他被指明知文章内容破坏内阁成员的声誉,却予以刊登,而在去年12月被控诽谤。

两人都不认罪,准备抗辩。案件安排在国家法院进行审理。不过,迪科斯塔的代表律师拉维昨天以此案涉及宪法问题,向国家法院申请将案件移交高庭审理。

拉维律师在申请遭驳回后表示不放弃,他会在一周内向高庭就同样的问题提出刑事动议。

此案的另一名被告许渊臣由朱正熙律师代表,他并没有针对这项申请做出陈词。

辩方代表律师拉维提出的争论点是内阁是否能被毁谤。他说,内阁不是单个的人,不具备情感情绪可感受名誉受损,假如要把内阁包含在诽谤指控里,那就需要高庭来释宪。控方反驳说,辩方在企图利用宪法语言来争辩一个简单的法律问题。

经过双方数小时的辩论后,法官于傍晚驳回辩方的申请,表示此案无需转介到高庭。法官说:“缺乏转介到高庭的理据。”

法官考虑后驳回他的申请,不过,辩方律师表示会在一周内就同个问题向高庭提出刑事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