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获保释回家后,在房里看到一罐属于受害人的唑吡坦(zopiclone)安眠药,他才依稀想起案发当晚,受害人似乎曾给他安眠药。他请律师写信向当局询问,是否有他在案发时服用的药物检测,不过当局并没有做相关检测。

被告在律师引证下供证说,记得案发前一晚,他和受害人开心外出,在两三个地方喝了酒后才开车回家,受害人还在他一边开车时一边为他口交。

被告否认有罪,称他已喝醉,不记得发生的事,请陈其玉律师代为对控状进行抗辩。

被告张顺杰(35岁)是一名代班家庭医生,受害人林恩慧(27岁,撰稿人)在案发时是他的女友。

审讯昨天进入第二天,在受害人、警员和医治受害人的整形医生完成供证后,被告被判表面罪状成立,他选择答辩。

案件今天续审,被告的父亲预料会出庭供证。(人名译音)

然而,受害人早前供证时表示从未给过被告任何药物。另外,根据心理卫生学院高级顾问医生的供证,被告曾因酗酒问题两次失去当全职医生的工作,一次是鹰阁医院的急诊部,一次是在越南的国际紧急救援中心。被告承认他从18岁开始喝酒,之后变本加厉,到了2016年,几乎每天喝下六瓶至12瓶啤酒。他喝酒后会变暴力,无法控制脾气,曾因此对多名前女友动粗。

被告说,受害人患有燥郁症(Bipolar Disorder),长期服药,例如治疗躁郁症的喹硫平(Quetiapine)、安眠药唑吡坦和情绪稳定剂拉莫三嗪(Lamotrigine)。他自己则因酗酒有愤怒管理问题,有时会对受害人动怒,受害人要他冷静,曾因此给他服药,记得一次给他服用喹硫平,结果导致他失控发怒,还打电话怒骂她;另一次,她让他服下唑吡坦,结果他变得如温驯的猫咪。

一次欢好后,女友不愿再次和他发生关系,医生被指因此动怒毒打女友,昨天被判表罪成立。他供证时辩称事发前喝了不少酒,女友似乎也给了他安眠药,他最后的记忆是隔天在警察广东民大厦的拘留室里醒来。

他记得两人回到他的房里发生过一次关系,之后似乎有人进入他的房间逮捕他。接着,他的记忆就是在警察局的拘留室里醒来。“我当时不知道我在哪里,只意识到自己被逮捕了。后来有人告诉我,我是在警察广东民大厦的拘留室里。”

蓄意重伤罪状指被告在2017年8月27日凌晨4时12分,在红山弄的组屋住家内多次拳打受害人及按她的头去撞墙,导致她的尾指和脸部多处骨折;非法禁锢的控状则指他锁住房门阻止受害人离开。

被告曾两次因酗酒丢饭碗

被告面对五项控状,包括蓄意重伤、非法禁锢和蓄意伤人等罪状,控方以蓄意重伤罪和非法禁锢罪进行审讯,另外三项暂时搁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