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面对五项罪状,其中蓄意重伤受害人罪状指被告在案发时,多次拳打受害人和按她的头去撞墙,导致她的尾指和脸部多处骨折。

辩方律师在盘问受害人时则说,受害人在回家路上就已在车里不断地对被告做出性暗示,甚至在车上帮他口交。

受害人说,这时,被告突然被激怒,还变得十分暴力,把她拉回房后锁住门,对她一阵暴力毒打。期间,被告还按着她的头去撞墙。

被告面对五项罪状,包括蓄意重伤、非法禁锢和蓄意伤人的罪状,控方以蓄意重伤罪和非法禁锢罪进行审讯,另外三项暂时搁置。其中蓄意重伤受害人罪状指被告在案发时,多次拳打受害人和按她的头去撞墙,导致她的尾指和脸部多处骨折;非法禁锢受害人的控状则指他锁住房门阻止受害人离开。

受害人否认。她说,两人虽曾在车内发生过关系,但都是被告在停车场停好车后,两人才搞“车震”。她也不曾试过在被告一边开车时一边帮他口交。

警方逮捕了被告,同时把受害人送往中央医院。受害人共留医21天才出院。

两名率先赶到场的警员则供证说,他们抵达后,被告的父亲透露儿子和女友在房里争吵。他们敲门要房里的人开门,但听到一个女子的求救声后决定破门而入。进入后只见房里一片混乱,受害人在一个角落哭泣。

三项暂时搁置的控状指被告曾在2017年3月三次对受害人动粗,受害人曾报警备案。

被告是一名代班家庭医生,不在固定诊所上班,受害人是他的前女友林恩慧(27岁,撰稿人)。

辩方律师:受害人在回家路上对被告做出性暗示

受害人共留医21天才出院

医生否认蓄意重伤女友,也不承认曾禁锢女友,称他已喝醉不记得发生什么事,请律师对控状进行抗辩。案件昨天在国家法院开审。

案件发生在2017年8月27日凌晨4时12分,地点是红山弄的一个组屋单位,那是被告张顺杰(35岁)的住家。

医生被指不满女友不肯和他上床,恼羞成怒多次重拳暴打她,甚至按她的头去撞墙,导致她尾指和脸部多处骨折,过后还不肯开门让她离开。警方在他的父亲报警后破门而入逮捕他。

受害人接受治疗前后的一组照片昨天呈堂为证据,这些照片可见她血流满面,双眼布满血丝,眼眶淤青红肿,鼻子和嘴部则包扎着纱布和胶布。

根据控方的开庭陈词,案发当天,被告的父亲因听到被告和受害人的争吵声而报警。赶到现场的警员要求被告打开房门不果后破门而入,只见被告和受害人在房里,受害人血流满面、脸青鼻肿在一个角落哭泣,而被告则只穿四角裤躺在床上。

在被告房间里,被告要和她发生关系,但她不想,推开他,他再一次试着要和她发生关系,她又再推开他,接着想离开房间避开他。

根据受害人的证词,两人在2017年2月通过交友应用相识,进而发展为恋人,但在案发后已分手。她说,案发前一晚,两人开心外出拍拖,先后去了KTV和两家夜店,他们在三个地方都点了酒精饮料,凌晨2时才一起返回被告家。

受害人目前已康复,她昨天在友人的陪同下出庭供证,被告则身穿衬衫打领带出庭。两人在庭上全程无交流。案件今天续审。(人名译音)

案件昨天开审,被告由陈其玉律师代为辩护,受害人率先供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