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的代表律师张俊铭在针对刑罚陈词时也指出,被告没有预谋杀害死者,所做的也不算是完全罔顾人命的恶劣行为。律师说,与其他凶杀案的暴力行为相比,被告只是因在无法让死者冷静的情况下,短暂地掐住她的脖子,却不幸导致她丧命。
案件进行了11天的审讯。高庭法官林茵倩今年7月判他谋杀罪名成立,被告面对死刑或终身监禁。
本案的审讯揭露,破产的被告隐瞒已婚,与死者在2015年展开恋情,并谎称是洗衣店少东,骗死者交出2万元给他投资。但被告否认与死者的情人关系,指她是一厢情愿。
本地第二起被判刑无尸命案
林茵倩法官下判时特地解释为何没判死刑,她说没有足够证据显示被告案发当天与死者见面是要蓄意杀害她,“他是因为死者要揭穿他的财务状况,他想要阻止她拆穿他的面具,还载她到僻静处与她谈话,试图让她冷静。相信他原本的计划只是想劝阻死者。”
他也因年过50岁,豁免鞭刑。法官下判时指出,被告是不想假面具被拆穿,无法打消死者坚决要拆穿他的念头后掐死工程师情人崔雅洁,他干案时只想让死者“安静”并非一开始就处心谋害她,后来发现她不再动弹后才毁尸灭迹,罪不至死,所以判他终身监禁。
“冒牌”洗衣店少东邱贵福掐死情人后毁尸灭迹,谋杀罪名成立后于昨天遭高庭法官林茵倩判处终身监禁,逃过死刑。
律师也指出,被告在审讯过程中曾就致死崔雅洁作出诚恳道歉,促请法官判他终身监禁。
法官也指出,没有证据显示被告的攻击行为是残忍恶毒的,也没证据显示他曾持久性攻击死者,他掐了死者的脖子,发现她不再动弹后虽没有及时求救反而残忍毁尸灭迹,但这不足以判他死刑。
控方在针对刑罚陈词时表示,被告的残忍行为毫无疑问应当受到谴责,但对于是否应判处死刑仍存在一些疑问,因此不反对法官判他终身监禁。
这起轰动一时的林厝港烧尸命案发生于2016年7月12日上午,31岁的中国籍女子崔雅洁在停放于滨海花园通道的一辆黑色宝马轿车内遭杀害。
法官下判时指出,被告邱贵福是不想假面具被拆穿,无法打消死者坚决要拆穿他的念头后掐死工程师情人崔雅洁,他干案时只想让死者“安静”并非一开始就处心谋害她,后来发现她不再动弹后才毁尸灭迹,罪不至死,所以判他终身监禁。
被告坐在被告栏里听法官判刑,全程显得冷静与镇定,当他得知自己被判终身监禁时脸上也没有表情。
这是本地第二起在谋杀罪名下被判刑的无尸命案。
第一起发生于1963年,当时的被告洪山尼为骗取巨额保险金,在暗流汹涌的姐妹岛一带设圈套,带22岁的女友石清菊(酒吧女)出海潜水时谋害她。石清菊尸沉大海,无法寻获,但控方凭环境证据,证明洪山尼谋害女友,并有意骗取保险赔偿,将他送上了绞台。
被告邱贵福(51岁)涉嫌杀人后驾车载着尸体到处乱兜,直至午夜返回公寓住家。他也让尸体在车上“过夜”。隔天,他把尸体移到林厝港8巷,买了大量木炭与煤油,花上三天时间焚烧尸体,确保彻底毁尸灭迹。
最后,法官强调,死刑判决是罪犯面对的最终极判决,只应在最慎重的考量之后,才能做出的裁决,她因此判他终身监禁。